昨日本报刊发襄阳市襄州区财政局副局长罗某儿子“吃空饷”报道后,襄州纪委高度重视,决定对罗某违纪问题立案调查,予以停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销了罗某儿子的招工手续。
经查,罗某儿子2009年6月参加高考,应其前妻反复要求,让儿子以招工形式进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当时要求2009年8月10日前报到。但其儿子9月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选择了上学而不上班。
区纪委调查证实,区财政局于2010年4月将工资本交给罗某,罗某将工资本交给区财政局一干部保管,个人并没领取。至调查组调查时止,此存折上工资款项发到2012年10月,累计金额为49562.19元。存折中的款项至今没动,已被区纪检监察部门收缴。
襄州区纪委、监察局认为,罗某身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其子招工后上学不上班领取工资和工作岗位变动中,没向组织说明情况,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记者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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