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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纪委调查白河县委书记“借豪车”事件

2013年01月22日13:11   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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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陕西安康市白河县委书记“借用”超标豪车一事,安康市委宣传部22日向中新网记者透露,安康市纪委目前已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结果会向公众披露。

近日媒体曝光陕西国家级贫困县白河县县委书记郭德林,乘坐车辆为进口6缸排量3.0T的顶级豪华款大众途锐车,该车市场售价超过百万,涉嫌严重超标。此事迅速引发各方关注。

中新网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郭德林乘坐车号为陕GN6789的大众途锐越野车,所有人为白河县兴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当地一家民营企业。白河县称该车系从企业“借用”,媒体曝光后已“紧急归还”给了企业。

22日,中新网记者从陕西安康市委宣传部获悉,此事发生后,该市纪委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目前还没有结果。并表示如有调查结果会向公众披露。

据了解,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陕西省市、县、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乡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选用国产品牌汽车,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

但是在严厉的政策面前,许多地方无视规定想方设法打“擦边球”,让管理制度频“挂空挡”。2010年,内蒙古女检察长刘丽洁因借用豪车受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并批准其辞职申请;2012年12月,国家级贫困县陕西长武县,其书记、县长所乘车辆被媒体曝光为超标的丰田越野车,长武县称车系借自企业,并已归还。

对此有舆论认为,如果对权力的滥用没有施用任何强有力的惩戒措施,再严厉的管理制度也难免沦为纸上的官样文章。(记者 边峰 张一辰)

(责编:杨丽娜(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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