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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纪委出台改进作风联系群众九项规定

2013年01月18日09:44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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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改进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工作作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精神,省纪委常委会制定了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这九项规定是:

一、改进调查研究。省纪委常委会成员每年下基层和调查研究不少于30天,坚持在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调研座谈要紧扣主题,提倡实事求是、畅所欲言,不预先定调,不事先审稿,不摆放鲜花水果。委厅领导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得对考察调研点进行临时应景布置,不得以任何形式悬挂或显示欢迎标语。二、密切联系群众。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制度,经常深入联系点访贫问苦,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省纪委常委定期接访制度,每月的25日为委厅领导接访日,由各常委轮值接访,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亲自协调、妥善处理。三、精简会议活动。进一步减少会议次数,严格控制参会人数,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多开电视电话和视频会议,会议时间不超过2小时。四、精简文件简报。压缩公文篇幅,提倡行短文,不讲空话、套话,做到文风清新、文字精炼,反对奢华文风。五、规范公务接待。六、严格出访活动。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七、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八、加强组织领导。省纪委常委会成员要率先垂范,当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九、严格监督检查。当前要重点加大对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决制止“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委厅机关和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通报,违反规定的要认真处理。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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