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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落实“八项规定”

2013年01月15日13:59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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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的14种纸质版信息简报,只保留2种;原有的9项考核评比项目,精简为5项……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全面清理和规范机关各部门信息简报、考核评比、专项治理和检查项目。

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省纪委、省监察厅抓紧制定实施办法,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出发,对委厅机关各部门的信息简报、考核评比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停办7种、改电子版5种等方式,14种纸质版信息简报只保留2种。省纪委、省监察厅明确提出,今后,除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全会统一部署外,专项治理工作一律不再新增项目。

省纪委、省监察厅专门制定省内公务活动有关规定,大力简化公务接待仪式,轻车简从,不搞迎送和层层陪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大力推行自助餐,住宿安排在单位内部招待所或政府定点接待单位;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礼品和土特产。(记者李文亭)

(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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