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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抓党风——带政风转变

2013年01月14日14:10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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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狠抓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提出的相关要求,楚雄州委结合实际,在全州确定了6条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贯彻意见:要认真学习,坚决落实;细节入手,完善规定;实干兴邦,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依法行政,完善程序;加强修养,提高情趣”。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对照规定和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诉求,着力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楚雄市从事餐饮业经营的李红珍表示:“希望政府在管理的同时,也能多些服务和扶持,让小经营户有更好的发展环境。特别希望这些好作风不要搞成‘一阵风’。”(记者 杨猛)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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