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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出台要过“廉洁性评估”关

山东省探索从制度层面铲除滋生腐败土壤

一年来废止规范性文件248件
2012年12月26日09:54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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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作为我省从制度层面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的新探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将成为我省政府规章和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

“用廉洁性的眼光重新审视我们已经出台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据省纪委政策法规室主任王兴建介绍,制度廉洁性评估,是我省从去年5月率先在淄博、东营两市开展的一项新探索,重点围绕制度的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性、科学性等方面,从“会不会发生权力寻租、导致腐败,保证廉洁”的角度,提出39项廉洁性评估具体标准,对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逐件逐条梳理审查,评估制度是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扩张权力;自由裁量幅度是否适当;办事流程设计是否科学、透明、高效、便民;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健全等。从而将其中不合法、不廉洁、不规范的条文及时剔除,有效压缩制度腐败存在的空间和发生的几率。今年4月,试点范围扩大到潍坊、日照、聊城3市和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2个省直部门。

据省纪委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介绍,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只能先在局部试点,他们把配套制度中有关审批权限、工作程序、权力义务、法律责任等作为评估重点。明确评估责任,起草部门围绕防止利益冲突、合理配置权力、有效监督制约等方面进行自我审查;推进民主性评估,针对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制度文件,重点关注是否经过前期调研、广泛讨论、集中研究等必备的程序环节,涉及群众利益以及社会关注较高的重大事项,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和公开听取意见,是否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要求等,确保每项制度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发挥专业力量作用,引入第三方评估。试点单位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和高校中遴选专业人员组建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库,对专业性较强的制度规定进行评审或提供咨询,增强评估权威性。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中遴选人员组成群众代表库,参与评估听证,扩大评估工作参与面。

截至11月,试点单位共评估规范性文件3514件。其中,拟修订157件,废止248件,约占总数的11.5%,成效明显。(记者 王凯 通讯员 孙松山)

(责编:程宏毅、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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