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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构建“6+1”惩防体系工作格局

2012年12月25日14: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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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中旬,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带领检查考核组,对17个市和13个省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据悉,该省已连续4年由省级领导带队检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近年来,山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把握规律,创新实践,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惩防体系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制度+科技”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着力构建“6+1”惩防体系工作格局,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山东特色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立足实际 提出新思路
  
  2011年3月,山东省纪委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科学把握惩防体系建设顶层设计与本省实际的关系、整体规划与重点工作的关系、长远目标与当前工作的关系,提出构建“6+1”惩防体系工作格局总体思路,即完善案件查处、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权力公开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群众权益保障6项机制,建立1个科技防腐网络,以此为抓手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6+1’旨在解决‘三个突出矛盾’。”该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就构建“6+1”惩防体系工作格局的目的对记者作了解释,“一是惩防体系建设头绪多、任务重与工作整体性、系统性不强的矛盾日益突出,顾此失彼、挂一漏万的问题时有发生,需要着力解决惩防体系建设与反腐倡廉全局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二是预防腐败难度加大与工作有效性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需要寻求有效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提高防控廉政风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三是亮点经验多与影响力不大的矛盾日益突出,如各地各部门投入大量资金搞的科技防腐成果往往都是自创自用,有必要把有效管用的先进手段整合起来,提高全省防治腐败综合效能和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责编:杨丽娜(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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