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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授予林志梅李树德沙沨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2012年12月07日10:28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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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授予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山东省苍山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监所检察科科长李树德,青海省西宁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沙沨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他们学习。

林志梅1979年调入南京市检察院。从检33年,她忠诚履职,勤勉敬业、努力工作,特别是2001年走上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岗位后,始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科学确定预防工作重点,先后探索推行金融系统联席会议制度,发起成立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开展百项重大工程职务犯罪预防等,创造了一系列为实践所证明、为社会所认同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载体、新模式,为服务和保障南京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李树德1997年转业到苍山县检察院。15年来,他坚守基层监所检察工作岗位,积极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他心系群众,提议设立两个驻外社区矫正中心,依法管理和有效监督流动社区矫正人员;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立矫正对象帮扶机制,有效防止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他严格执法,先后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6起,发现并纠正管教人员违法现象40余起;在押人员主动向他反映或检举他人犯罪线索120余条,防止在押人员自杀、行凶、脱逃等重大事故10余次。他敬业奉献,坦然面对身体查出肺癌的现实,手术后出院第三天就坚持到单位上班工作。

沙沨1995年开始从事检察工作,先后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西宁市检察院任职,凭着过硬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能,坚决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自2003年走上公诉工作岗位,沙沨先后办理西宁市建国以来第一起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案件、青海省建国以来最大的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犯罪案件等500多起,改变定性、发现漏罪和余罪40多起,追诉犯罪嫌疑人数十人,没有出现错误和纰漏。沙沨勤于钻研,善于学习,利用业务时间自修法律本科所有课程,努力提高公诉业务素能,由一名打字员成长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和“西宁市优秀人才”。(本报北京12月6日电记者徐盈雁)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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