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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郭永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6年11月02日14:41    來源:新華網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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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日電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東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郭永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永航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無償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高端醫療服務﹔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親屬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貪婪腐化,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企業進駐工業園區、土地出讓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郭永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郭永航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責編:彭靜、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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