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08:1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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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9月11日電 (記者史一棋)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副司令員李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旭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政治投機,結交政治騙子,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無償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車輛和司機服務,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務提拔、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目無法紀,貪婪無度,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設備採購、工程項目承攬、土地性質變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旭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次黨代會代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九師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 人民日報 》( 2026年09月12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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