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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農村集體經濟合同管理

算清“明白賬” 守好“錢袋子”

2026年04月02日08:1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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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十五五”規劃的宏偉畫卷徐徐展開,我國農業農村發展站上承前啟后、全面發力的嶄新歷史起點。“十五五”規劃綱要就“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專設一篇。

農村集體經濟合同是規范集體資產交易、保障農民權益的重要載體,是鄉村振興戰略在基層落地的“關鍵紐帶”,也是必須管好的集體“錢袋子”。近年來,各地紀委監委立足“監督的再監督”職責定位,通過壓實責任、精准監督、系統施治,推動農村集體經濟合同規范管理,有效防范集體資產流失和基層“微腐敗”。

深挖病灶——

厘清權責找准症結,聚力打通“中梗阻”

“我們整合紀檢監察、農業農村、財政、審計等監督力量,覆蓋17個鎮(街道)186個行政村,凝聚整治合力,累計收回土地超千畝、資金逾百萬元。”2026年初,在遼寧省沈陽市遼中區召開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題會上,遼中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分享了一組數據。數據背后,是遼中區向農村集體經濟“問題合同”持續亮劍,全力守護鄉村振興“家底”的不懈努力。

農村集體經濟合同覆蓋土地出租、資產租賃、項目建設、資金借貸等多個領域,與農村集體資產安全和村民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然而,由於合同簽訂與履行過程涉及主體多元、專業性強且監督穿透力不足,極易出現程序違規、內容失范、監管缺失等問題,成為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的隱蔽角落。

據遼中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實踐中,農村集體經濟合同容易出現幾類問題:有的合同期限遠超法定上限,集體資源被長期鎖定,無法根據市場行情重新盤活增收﹔有的顯失公平,租金定價顯著低於市場公允價,集體收益被嚴重低估﹔有的程序缺失,村干部漠視民主決策程序,將集體資產處置權異化為個人權力。

“就像侵蝕村集體‘錢袋子’的‘慢性病’。”甘肅省張掖市農業農村局有關負責同志這樣形容這種超長期、超低價合同。他表示,這種“問題合同”存在一系列風險隱患,如果放任不管,必然侵蝕集體家底,損害農民利益。

近年來,多地紀委監委重點整治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直指農村集體經濟合同領域沉疴痼疾,以有力監督和系統治理,向不規范、不公平的“問題合同”亮劍。

“問題合同”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歷史成因復雜,必須構建協同高效、層層負責的工作體系。“過去檢查也發現過合同問題,但將問題轉辦農業農村部門后,相關鄉鎮在整改時只是就事論事,難以觸及深層次問題。”張掖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同志表示。

為打破這一困境,2024年起,張掖市全面壓實責任,通過建立紀委監委監督、部門牽頭、縣區負責、鄉鎮落實的四級聯動工作機制,明確各級權責,形成責任清晰、協同高效的工作格局。該市將程序違規和顯失公平兩類合同作為重點,對於程序違規合同,重點排查履行民主決策程序不規范、“陰陽合同”等情況﹔對於顯失公平合同,重點審查租賃期限是否超過30年、交易價格是否低於評估價30%等指標。在此基礎上,全市組建65個清查小組,以鄉鎮為網格單元,對836個村的集體經濟合同開展“地毯式”排查,共審查農村集體經濟合同5745份,並同步建立詳細的“問題合同”台賬,實行“清單式”管理、銷號式整改,按照實事求是、民主協商、依法依規原則差異化處置。

沈陽市遼中區紀委監委緊盯資產低價發包等重點問題,採取“自查自糾+交叉檢查+重點核查”模式全覆蓋排查,鎖定超長期、超低價等突出問題。同時,嚴查侵佔挪用集體“三資”等行為,排查處置問題線索67件,立案36人、移送司法機關3人、黨紀政務處分25人,通報典型案例28起,形成有力震懾。

分類施策——

下足“繡花功夫”,理清“歷史遺留賬”

面對量大面廣、成因復雜的“問題合同”,各地紀檢監察機關創新機制、分類施策,以“繡花功夫”解難題。

在江蘇省句容市紀委監委第八紀檢監察室主任孫懷海看來,整治工作中,最需要下功夫的環節之一,是理清“歷史遺留賬”。“一些長期存在的‘問題合同’,時間跨度長、情況復雜、涉及利益方多。有的合同簽訂時法律法規不完善,有的涉及前任甚至前幾任村干部,有的承包人已投入大量資金形成既成事實。清理規范面臨法律適用、利益平衡等多重考量,需要較高的政策水平和群眾工作能力。”孫懷海告訴記者。

面對這些難點,各地堅持“一合同一策”,穩妥糾治。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流市紀委監委對排查出的各類“問題合同”分類處置,條款明顯不公、損害集體利益的,組織重新協商或引入第三方評估修訂﹔協商無果或涉及重大法律糾紛的,引導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山東省微山縣針對排查出的不規范合同,通過補正條款、追繳欠款、重新發包等方式推動問題化解,對發現的村干部違規簽訂合同、侵佔集體利益等問題線索,由縣紀委監委第一時間介入、快查快辦。

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鄞江鎮梅園村,曾與承租方簽訂了兩份為期22年的楊梅山承包合同。由於當時的條款條目不完善,對承包期滿后附屬物的處置不夠明晰,以致兩份合同臨近到期,鄞江鎮及梅園村多次與承租方協商,承租方始終不予配合續簽承包合同或者轉結資產,雙方陷入僵局。以海曙區開展的農村集體經濟合同清理整治行動為契機,按照“主體清晰、程序合法、要素齊全、內容規范、執行有序、監管嚴格”的處置要求,鄞江鎮紀委會同鎮農辦等職能科室多次組織商議談判,最終推動村集體與承包戶達成一致,妥善解決了合同到期未續簽以及附屬物所有權等問題。

實踐中,“熟人社會”監督難是另一個普遍困擾。一方面,村干部與承包方可能“沾親帶故”,合同談判時“抹不開面子”。另一方面,在部分地區,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出,留守村民多為老人兒童,民主監督意識較為淡薄,無法有效發揮監督作用。

為此,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紀委監委創新開展鄉鎮(街道)紀委交叉檢查,打破原有的行政區域壁壘,將全區24個鄉鎮(街道)劃分為6個監督片區,每個片區抽調3—4名紀(工)委干部組成交叉檢查小組,由富陽區紀委監委帶隊統籌。同時,圍繞“問題合同”高發頻發領域,梳理形成《農村集體“三資”交叉檢查任務清單》,聚焦合同簽訂程序合規性、租金定價公允性、履約情況真實性等問題,重點排查資產租賃、土地流轉等類型合同中是否存在未經民主決策、未公開公示等違規情形。對於交叉檢查發現的問題線索,統一匯總至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實行“分類編號、挂牌督辦、限期整改”管理。

惠利於民——

源頭防控盤活家底,繪就鄉村振興新畫卷

整治農村集體經濟“問題合同”的最終目的,是讓“家底”守得住、效益提得高,讓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真正惠及廣大村民。

在江西省武寧縣,“問題合同”清理后,增收部分被優先用於民生保障與公共服務。以武寧縣新寧鎮渡頭村老虎頭庫灣合同整治為例,該庫灣原承包價僅為每年5000元,武寧縣紀委監委主動靠前監督,督促職能部門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重新規范發包流程,推動問題徹底整改。經公開招投標,該庫灣承包價格提升至每年10.5萬元,村集體年增收達10萬元。

渡頭村村委委員凌紫曦告訴記者,村集體將這筆增收資金專款專用,投入了兩項民生實事。“一是為全村60周歲以上老人代繳醫保費用,切實減輕老年群體醫療負擔,夯實‘老有所養’民生根基﹔二是設立獎學助學專項資金,對村內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補助獎勵。”凌紫曦說。

整治不是終點,必須構建源頭防控、過程管控、全程監督的長效機制,才能防范“問題合同”再次出現。針對整治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監管短板,各地及時推動完善相關機制。

制度固本,扎緊集體“三資”管理籬笆。四川省紀委監委駐省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切實履行監督職責,推動該省農業農村廳聚焦資產管理、合同管理、數字化平台建設等關鍵領域靶向發力。該省農業農村廳制發平台數據對接規范,並於3月正式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經濟合同管理的通知》,配套推出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入股合同等標准化合同范本,以制度完善、流程規范、模板統一為抓手,全面筑牢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防線,切實規范農村集體經濟合同管理全流程工作。湖北省監利市紀委監委推動制定《加強監利市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的意見》等6個管理制度,梳理村級集體“三資”管理等5個方面27項小微權力清單,制定運行流程圖,從源頭上規范權力運行。

數字賦能,織密智慧監管“天網”。張掖市紀委監委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指導各縣區、鄉鎮將仍在有效期內的5234份經濟合同全部錄入“甘肅省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台”,實現合同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環節全流程線上管理、動態跟蹤。同時,依托小微權力“監督一點通”平台,公開集體經濟合同關鍵信息、履行情況、收益分配等事項,方便群眾隨時查詢監督。福建省鬆溪縣紀委監委推動建立“電子合同+履約跟蹤”機制,在村集體資產線上挂牌交易期間,同步公開合同條款,以信息透明化杜絕暗箱操作,對逾期未支付租金、租期臨期等問題,提前30天智能預警。

陽光交易,讓資產在競爭中增值。為杜絕“人情承包”“暗箱操作”,多地積極推動農村產權交易“應進必進”公開平台。河南省安陽市文峰區紀委監委推動建成農村集體“三資”智慧監管平台,累計完成線上公開交易204宗,成交金額2.53億元。

“通過整治農村集體經濟合同亂象,挽回集體損失、堵塞監管漏洞,強化對基層權力運行的約束,為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了有力的紀律保障。下一步,我們將持續鞏固深化整治成果,推動監督體系更好融入基層治理。”文峰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李雲舒)

執紀悟語

加強農村集體經濟合同監督,要讓群眾成為監督的“主角”。要摒棄“坐在辦公室看材料”的監督模式,帶著問題清單進村入戶,在田間地頭、村口巷尾收集合同管理中的問題線索。實踐中,不少隱藏的合同貓膩,都是村民在閑聊中反映的,不少歷史合同的整改意見,也是在召開村民代表座談會時,由群眾共同商議確定的。

(江蘇省句容市紀委監委第八紀檢監察室主任 孫懷海)

這次參與農村集體經濟問題合同整治工作的經歷,讓我深刻意識到基層治理工作的復雜性。未來,要進一步提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水平,需持續壓實監督責任,強化對基層干部的培訓與指導,提升其責任意識和業務能力﹔深化長效機制建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監督的智能化水平﹔強化警示教育,提高基層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同時,積極拓寬群眾監督渠道,激發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形成監督合力,推動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

(湖北省監利市紀委監委派出第四紀檢監察組干部 蔡韓)

短評 | 讓集體資產為民惠民

合同是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重要載體,連著集體“家底”,系著群眾福祉。農村集體經濟合同規范不規范,管得到位不到位,直接關系集體“錢袋子”是鼓起來還是癟下去。

守好集體“錢袋子”,首先考驗的是基層干部的責任意識和擔當。一些地方出現超長期、超低價合同,有的甚至不經民主程序就私下簽訂,表面看是程序缺失、管理混亂,根子上還是少數干部責任意識淡薄、法治觀念不強。有的對集體資產重視不夠,隨意發包、低價租賃﹔有的怕麻煩圖省事,把該走的程序省略了﹔更有甚者,以權謀私,優親厚友,把集體資產當成“碗裡的菜”。要讓基層干部心裡有一本明白賬,明白權力從哪裡來、該為誰用,把該擔的責任擔起來,做到公私分明、行有所止。

守好集體“錢袋子”,還必須靠制度管住人、管住事。合同從簽訂到履行,再到變更和終止,每一個環節都需要有章可循。民主決策不是“走個過場”,該開的會要開,該公示的要公示﹔合同文本該有的條款不能少,該明確的權責不能含糊﹔履約監管不能“簽完就忘”,租金該收的要收,資產該管的要管。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既要健全村級財務管理、村務公開、集體“三資”監管等機制,更要強化制度剛性,杜絕“紙上制度”“彈性執行”。

守好集體“錢袋子”,最終要體現在群眾實實在在的獲得感上。農民的幸福感,藏在集體資產的增值裡、公共服務的改善裡、公平正義的陽光裡。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職責定位,緊盯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關鍵環節,以精准監督守護集體資金安全。在推動問題整改的同時,以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為著力點和落腳點,讓農民的幸福感從“紙上”落到“賬上”。

守好農村集體“錢袋子”,守的是公平正義,護的是民生溫度,固的是執政根基,唯有久久為功、常抓不懈,才能讓集體資產真正惠及於民、造福於民。(李雲舒)

(責編:彭靜、唐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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