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2日08:18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近日,山西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大同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劉立新外出考察期間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報銷有關費用等問題。2017年至2019年,劉立新帶隊赴外省考察期間,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楊某某車輛供其個人使用,違規接受楊某某提供的高檔住宿﹔重復報銷考察期間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2023年10月,劉立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2.忻州市神池縣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張永春違規收受禮品,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8年至2020年,張永春借組織殘疾人技能培訓之機,多次違規收受多名私營企業主贈送的煙酒等禮品﹔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黃某某安排的宴請。2023年10月,張永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3.呂梁市中陽縣水利局四級調研員郝志軍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游活動問題。2013年至2019年,郝志軍長期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高某某1台車輛供其個人使用。2018年,郝志軍在中秋、國慶“兩節”期間,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高某某安排的赴西藏旅游活動。2023年11月,郝志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晉中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勇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問題。2013年至2021年,張勇借逢年過節之機,多次違規收受多名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煙酒、購物卡等禮品和禮金。2019年至2023年,張勇長期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郭某1台車輛供其個人使用。2023年10月,張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5.陽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二級調研員姬振良違規收受禮品、借公務之機違規旅游問題。2018年至2020年,姬振良借逢年過節之機,多次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購物卡等禮品。2018年4月,姬振良帶隊赴外省考察期間,借機前往多個景區旅游,相關費用由管理服務對象某公司支付。2023年12月,姬振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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