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6日08:18
不久前,江蘇省江陰市委第三巡察組在對該市青陽鎮下轄村(社區)開展巡察過程中,發現青陽鎮街西村的一套供電配電設施用電損耗費用存在異常。
“近三年按照供電公司開出發票上顯示應該收取202萬元的用電損耗費用,為什麼村裡入賬的隻有146萬元?”巡察組工作人員研判這背后可能存在其他問題,便將該問題線索移交給江陰市紀委監委。隨后,該市紀委監委成立調查組開展核查。
“為什麼入賬的用電損耗費用少了?”調查人員向村委會工作人員問道。
“有些企業因為保障全鎮污水處理或是出資幫村裡買了配電設備,村裡就不再收取他們的用電損耗費了。”村委會工作人員說著拿出了相關資料。
在村委會提供的資料中,一份申請報告引起了調查人員的注意。一家用電企業以自己出資更換村內已損壞的變壓器為由,向村委會申請豁免用電損耗費用,但申請報告上僅有時任村委會主任朱某某簽署意見同意並蓋有村委會的印章,卻沒有申請人的簽名和申請企業的印章。
調查人員立即找到了該用電企業的負責人:“你們企業向村裡交用電損耗費嗎?”
“交的,我們每次都是按時交用電損耗費用。”企業負責人回答道。
“都交給誰了?”調查人員追問。
“都是交給村裡的電工陸某某的,我直接匯款到他個人銀行卡上。”企業負責人將找到的匯款單交給調查人員。
調查人員帶著証據找到陸某某,詢問該款項去向。
面對証據,陸某某得知事情已經暴露,如實交代了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
原來,村內此前代管的供電配電設施中,一台10千伏變壓器被雷擊損壞,時任街西村村委電工組電工陸某某與時任村黨總支書記馮某某、村委會主任朱某某共出資7.5萬元更換損壞的變壓器。3人隨后虛構由用電企業出資更換變壓器,向村委會提出免收該用電企業用電損耗費用的書面申請,朱某某簽署“情況屬實,同意免交用電損耗費用”的意見,但實際仍由陸某某以村委會名義向該用電企業收取費用。
經查,陸某某伙同馮某某、朱某某,利用其負責街西村集體資產管理及自己收取用電損耗費用的職務便利,以虛構的事由將本應歸入村集體收入的用電損耗費用55萬余元非法佔為己有,陸某某從中分得31萬余元。最終,馮某某、朱某某被開除黨籍,馮某某、朱某某、陸某某3人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針對該案暴露出的問題,江陰市紀委監委督促各鎮對村(社區)用電損耗費用收繳開展專項治理,排查發現問題103個,完善監督管理制度16項,同時把相關費用收支納入農村“三資”監管系統,推動實現收費標准、工作流程、收繳人員規范管理。(本報通訊員 魏常虹)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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