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07日15:3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鞍鋼集團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消息:日前,中共鞍鋼集團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四川省廣安市監察委員會對鞍鋼集團有限公司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常委、董事,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肖明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肖明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借款﹔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插手、干預企業招投標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受賄犯罪。
肖明富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鞍鋼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肖明富開除黨籍處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肖明富簡歷
肖明富,男,1968年3月出生,漢族,四川省內江市人,碩士研究生,高級工程師,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0年7月至2001年7月,歷任攀鋼提釩煉鋼廠連鑄車間技術員、調度員、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
2001年7月至2009年12月,歷任攀鋼新鋼釩公司提釩煉鋼廠生產副科長、工會主席、副廠長、廠長﹔
2009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釩股份有限公司提釩煉鋼廠廠長﹔
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攀鋼西昌公司籌備組副組長﹔
2011年7月至2020年3月,歷任攀鋼西昌鋼釩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執行董事、總經理﹔
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董事,鞍鋼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
(鞍鋼集團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 四川省廣安市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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