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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李生發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1年11月24日15:19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甘肅省委批准立案的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李生發嚴重違紀違法案,甘肅省紀委監委已審查調查終結。

  李生發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黨性原則,丟棄初心使命,與黨離心離德,屢屢破紀違法。居心不良,蓄意偽造虛假身份隱匿財產,訂立攻守同盟,偽造証據,挖空心思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頻繁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出入高檔娛樂場所,吃喝玩樂,奢靡消費,大肆收受禮品禮金﹔罔顧組織原則,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錢款,授意偽造他人檔案,四處說情打招呼,使無業人員成為國家事業單位干部,嚴重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貪欲膨脹,熱衷收房炒房,謀取巨額利益﹔把公權力當作自家經商謀利的私器,為親屬承攬項目鋪路搭橋,縱容默許利用其職務影響承攬工程,撈取錢財﹔世界觀扭曲,當官即為撈錢,政績觀錯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嚴重侵害群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自身不廉,帶壞家風﹔利欲熏心,利用職權肆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收受巨額賄賂。其行為嚴重敗壞黨員干部形象,嚴重污染任職地方政治生態,嚴重破壞任職地方營商環境。

  李生發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我行我素,頂風違紀違法,毫不收斂,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暨省監委委務會審議並報甘肅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生發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李生發簡歷

  李生發,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甘肅臨夏人,甘肅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09-1983.07 臨夏師范學校中師專業學習

  1983.07-1984.07 臨夏縣鐵寨鄉新發小學教師

  1984.07-1990.09 臨夏縣委宣傳部、統戰部、辦公室干部(1988.09-1988.12 在省委黨校進修部宣傳部長培訓班學習)

  1990.09-1993.09 臨夏州衛生局干部

  1993.09-1995.12 臨夏州委秘書處干部

  1995.12-1996.10 臨夏州委秘書處秘書一科副科長

  1996.10-2000.04 臨夏州委秘書處秘書一科科長(1991.08-1997.12 在蘭州大學自學考試漢語言文學專業大專班學習)

  2000.04-2002.11 臨夏州委秘書處副處長(1998.02-2000.12 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學習)

  2002.11-2005.07 廣河縣委副書記(2001.09-2004.06 在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區域經濟開發史專業學習)

  2005.07-2006.11 永靖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6.11-2009.11 永靖縣委書記

  2009.11-2010.09 康樂縣委書記

  2010.09-2010.10 平涼市副市長候選人

  2010.10-2016.10 平涼市副市長

  2016.10-2019.05 白銀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9.05-2019.06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

  2019.06-2021.05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責編:王欲然、代曉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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