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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施洪甲被開除黨籍

2021年09月22日08:12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施洪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施洪甲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執法不公,知法犯法,擅權妄為、私欲膨脹,為逃避組織審查銷毀、隱匿証據﹔利用職權為他人在職務晉升、職工招錄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金,充當涉黑人員的“保護傘”,為其逃避法律的打擊與制裁提供幫助﹔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利用職權與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或者索要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且利用職權便利為涉黑人員被從輕、減輕刑罰提供幫助,干預司法審判,導致涉黑人員被輕判且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其行為嚴重違紀違法,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施洪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目前,該案已移送法院依法審理。

施洪甲簡歷

施洪甲,男,漢族,1956年9月出生,雲南馬龍人,大學文化,中共黨員,197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8月參加工作。

1976年8月至1985年9月先后在馬龍縣上壩小學、吳官田中心學校、文化教育局、縣委組織部工作﹔

1985年9月至1994年10月歷任馬龍縣舊縣區公所區委委員、副區長,納章區委書記,縣委常委、納章區委書記,縣委常委、月望鄉黨委書記,縣委副書記,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4年10月至1997年11月任馬龍縣委書記﹔

1997年11月至2002年3月任曲靖市委常委、宣威市委書記﹔

2002年3月至2005年4月任曲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

2005年4月至2015年1月任曲靖師范學院黨委書記﹔

2015年1月至2019年1月任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019年10月退休。

(責編:王欲然、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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