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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林傳偉被“雙開”

2021年07月12日08:28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林傳偉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江西省紀委監委對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林傳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傳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破壞單位政治生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企業老板宴請,組織公款吃喝,操辦子女婚禮借機斂財﹔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大額財物,借房屋裝修收受企業老板好處﹔違反工作紀律,層層繞開制度,插手干預採購招標﹔違反生活紀律﹔親清不分、靠行吃行,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大肆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林傳偉身為中管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目無黨紀國法,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黨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林傳偉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林傳偉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江西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林傳偉簡歷

林傳偉,男,漢族,1965年3月生,福建閩侯人,全日制中專學歷,在職碩士學位,198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

1985年8月至2006年8月,歷任中國銀行福州分行會計處科員,福建省分行財會處制度科科長,南平市分行黨組成員、副行長,福建省分行財會處處長、計劃財務部總經理。

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歷任中國銀行雲南省分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黨委委員、副行長兼財務總監。

2011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兼財務總監。

2016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財務總監兼福州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20年12月,被免去福建省分行財務總監及福州分行黨委書記、行長職務。

2021年5月,被免去福建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職務。

(責編:任一林、王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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