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22日13:42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雲南省分會原黨組副書記、會長劉光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光溪違反政治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光溪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劉光溪簡歷
劉光溪,男,漢族,1964年1月出生,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人,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8年8月至1991年12月在外經貿部國際聯絡局關貿處工作﹔
1991年12月至1994年7月任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經商處三秘﹔
1994年7月至1996年6月任中國駐日內瓦代表團經貿處二秘﹔
1996年6月至1996年12月任外經貿部國際經貿關系司二處主任科員﹔
1996年12月至1997年5月任外經貿部國際經貿關系司二處副處長﹔
1997年5月至1998年10月任外經貿部辦公廳副處級秘書﹔
1998年10月至2000年12月任外經貿部辦公廳正處級秘書﹔
2000年12月至2001年9月任上海對外貿易學院院長助理﹔
2001年9月至2004年1月任上海對外貿易學院副院長(其間:2002年4月兼WTO研究教育學院院長)﹔
2004年1月至2007年3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巡視員(副廳級)(其間:2004年2月至2006年12月在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國際政治專業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7年3月至2010年1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巡視員(副廳級)(2009年12月挂任昆明市委常委、副市長<博士服務團成員>)﹔
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科技司司長(副廳級),昆明市委常委、副市長(挂職)﹔
2011年2月至2011年4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科技司司長,雲南省政府金融辦公室黨組書記﹔
2011年4月至2016年2月任雲南省政府金融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6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雲南省商務廳黨組副書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雲南省分會會長(正廳級)﹔
2018年10月至2021年2月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雲南省分會會長(正廳級)、黨組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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