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7日08:12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電影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鋒利欲熏心、喪失底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違反議事規則擅自決定重大事項﹔樂於投機,在涉黑人員所控企業放貸,投資電影獲利,違規收受禮金﹔不認真履職,規避招投標程序收購影院﹔違反生活紀律﹔搞權錢交易,在影視投資等方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索取巨額財物。
李鋒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鋒開除黨籍處分,按照規定調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鋒簡歷
李鋒,男,蒙古族,1959年1月出生,在職研究生學歷,興安盟科右前旗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8月參加工作。
1979年8月至1984年7月,興安盟師范學校教員、代理團委副書記﹔
1984年8月至1986年7月,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習﹔
1986年8月至1988年4月,興安盟直屬機關團委書記﹔
1988年5月至1990年10月,興安盟商業學校校長﹔
1990年10月至1994年4月,興安盟團委副書記﹔
1994年5月至1998年11月,興安盟團委書記﹔
1998年11月至2000年11月,興安盟科右中旗旗委副書記﹔
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興安盟扎賚特旗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
2003年4月至2003年12月,興安盟阿爾山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
2003年12月至2004年10月,興安盟阿爾山市委書記﹔
2004年10月至2007年1月,興安盟委統戰部部長﹔
2007年1月至2010年9月,興安盟委委員、統戰部部長﹔
2010年9月至2014年4月,興安盟委委員、宣傳部部長﹔
2014年4月至2017年10月,內蒙古電影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7年10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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