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6日09:01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保留正局職待遇干部林向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向陽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充當“保護傘”﹔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規劃審批、工程項目推進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林向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林向陽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林向陽簡歷
林向陽,男,漢族,1970年5月出生,浙江蒼南人,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
1994年7月,歷任北京市委研究室經濟處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其間: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產業經濟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習畢業)﹔
2002年1月,任北京市委研究室經濟處處長(其間: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挂職任北京市順義區政府區長助理)﹔
2006年12月,任北京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2008年6月,任北京市順義區政府副區長﹔
2010年3月,任北京市順義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2015年2月,任北京市順義區委副書記,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2016年9月,任北京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2017年7月,任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市政府研究室黨組書記、主任﹔
2020年8月,任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保留正局職待遇干部。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黨史學習教育”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