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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河源市紀委原副書記、市監委原副主任黃飛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1年03月19日09:39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廣東省河源市紀委原副書記、市監委原副主任黃飛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河源市紀委原副書記、市監委原副主任黃飛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飛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旅游活動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在干部職務調整或晉升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把手中權力當作交易的工具,在規劃調整、案件辦理、工程承攬、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飛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飛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黃飛龍簡歷

黃飛龍,男,漢族,1964年12月出生,廣東龍川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

1998年5月任河源市和平縣人民法院院長

2004年7月任河源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07年12月任河源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正處級檢察員

2012年6月任河源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反貪局長、正處級檢察員

2018年1月任河源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正處級紀檢監察員

2019年4月任河源市紀委副書記

2019年6月任河源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

2020年12月被免去河源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職務

(責編:吳楠、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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