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02日08:45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烏蘭察布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周明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明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花費巨資賄賂他人,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毫無規矩意識,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為官不廉,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大肆經商獲利﹔毫無紀法觀念,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明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周明虎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周明虎簡歷
周明虎,男,漢族,1958年11月出生,內蒙古卓資縣人,大學學歷,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8月參加工作。
1981年8月至1990年9月,烏蘭察布盟卓資縣財政局工作﹔
1990年9月至1991年1月,烏蘭察布盟卓資縣城關鎮黨委委員﹔
1991年1月至1995年2月,烏蘭察布盟卓資縣卓資山鎮副鎮長、鎮長﹔
1995年2月至1999年1月,烏蘭察布盟卓資縣財政局局長﹔
1999年1月至2000年2月,烏蘭察布盟察哈爾右翼中旗副旗長﹔
2000年2月至2002年4月,烏蘭察布盟財政局副局長﹔
2002年4月至2004年7月,烏蘭察布盟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4年7月至2008年7月,烏蘭察布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8年7月至2018年1月,烏蘭察布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烏蘭察布市政府副廳級干部﹔
2018年1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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