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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容前妻耍特權 隱瞞婚史娃娃 用公權關照家族成員

正風反腐就在身邊·追劇也普法④這些“治家不嚴”問題當警惕

2021年01月25日12:32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正風反腐就在身邊·追劇也普法④這些“治家不嚴”問題當警惕

今晚,《正風反腐就在身邊》播出最后一集。本集聚焦“嚴正家風”,揭露了一些領導干部自身不正,治家不嚴,配偶、子女、各種親戚用公權謀私利的問題細節,直指家風敗壞帶來的嚴重后果。

嚴春風縱容前妻搞特權、耍威風,張茂才幫兒子攬工程、拿好處,彭定邦“關照”家族成員,向力力兄弟一官一商打權錢交易“擦邊球”……領導干部自身作風不正,縱容親屬倚仗特權,優先獲取資源,嚴重損害社會公平正義,群眾深惡痛絕。“全家腐致全家覆”的教訓深刻,發人深省。這些案例背后,有哪些紀法知識點需要注意,一起來邊追劇邊學習。

前妻跋扈霸道 要求老師向“嚴書記女兒”道歉

兒子揮金如土 買衣服一次花掉數十萬元——

對待家人失管失教,家風不正,特權思想嚴重,應當受到什麼處分?

【典型案例1】2018年5月,“嚴書記女兒”事件引爆網絡輿情。四川省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前妻李向陽在家長群內要求老師馬上當著所有師生給女兒道歉,並表示:“否則,我通知你們集團領導來給我解釋,你對嚴書記的女兒說這話是什麼意思?”隨后,有家長貼出了她以前在微信群裡的聊天截圖,嘚瑟自家孩子已經“內定”了成都一所優質小學,進一步刺激著公眾對教育公平的敏感神經。輿情洶涌下,嚴春風急著“滅火”,授意下屬盡快用私人關系平息網上事態,他深知輿論不是空穴來風。平時很少陪孩子,就想從金錢方面來彌補,甚至不惜違紀違法滿足前妻訴求。這些平日的遷就和縱容,讓前妻覺得有靠山,養成囂張跋扈的霸道作風。

【典型案例2】隨著職務晉升和年齡增長,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茂才逐漸放鬆對自己的要求,逢年過節時收受禮品禮金,從土特產到孩子的壓歲錢,從小錢到大錢,兩個兒子因為父親的權力產生優越感。長大后,他們靠父親權力撈錢維持奢華生活,住高檔小區、坐頭等艙,在夜總會揮金如土。對於兒子成長中出現的問題,張茂才一方面失管失教,另一方面又抱著一種愧疚心理,從放任到放縱,開始公權私用為兒子鋪路。

紀法根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黨員領導干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表面上看幼兒園事件是由嚴春風前妻引發,究其背后的原因,是嚴書記的特權思想在作祟。如果“嚴書記”真的嚴於律己,從不濫用職權,身邊的人也不會養成這種特權思想和霸道做派。張茂才作風不正,對自己和家人越來越放縱,兩個孩子耳濡目染,長大后才會心安理得地過著不勞而獲的優越生活。

對於領導干部來說,自己是家風的首要責任人。重視家風建設,對親屬子女嚴管嚴教,不僅僅是道德要求,更是政治要求、紀律要求。《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要求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斗爭,注重家庭、家教、家風﹔《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將廉潔齊家列為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的一項重要內容。

隱瞞婚史、娃娃,持有錢、股票、房產卻不說實話——

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那些黨紀國法?

【典型案例】四川省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為了隱瞞違紀違法事實,將多套房產挂在別人名下,股票由他人代持,個人事項報告也弄虛作假。2012年他和李向陽再婚,生下女兒之后,當年就因感情破裂而離婚,但他對自身婚育情況卻多年填寫“無變化”,隱瞞了這段婚史,目的是不希望顯得自己生活作風隨意,影響到仕途晉升。

紀法根據:

《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第十三條規定,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一)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的﹔(二)漏報、少報的﹔(三)隱瞞不報的﹔(四)查核發現有其他違規違紀問題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一)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

因為怕影響仕途升遷,嚴春風隱瞞了自己的婚姻及子女狀況,除此以外,說不清楚的錢、挂靠在別人名下的房產、他人代持的股票均未如實報告。嚴春風在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時不敢說實話,是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家底“不干淨”。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認真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如實向黨亮家底,是檢驗干部對黨忠誠的“試金石”。廣大黨員干部要切實強化組織觀念,按規定按程序向組織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

對兒子收受商人兩百萬淡然默許,對弟弟從無形照顧到出面打招呼——

縱容、默許親屬等人利用本人職權謀利行為,違反了哪些紀法規定?

【典型案例1】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茂才的兩個兒子來錢的方式很特別,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靠父親的權力。張茂才從放任到放縱,把對孩子的關愛異化為無原則的“滿足”。大兒子張劍想要攬工程、拿好處費,張茂才主動介紹老板、官員給他結識,對兒子收商人200萬現金淡然默許﹔二兒子張軒收錢辦事的名聲在外,有時甚至收了錢也不辦事。

【典型案例2】1998年,向力力晉升為湖南省長沙市副市長,向明明感覺到哥哥的權力和影響力開始在生意中發揮無形的作用。靠著“刷臉卡”,他在生意上總能得到一些方便照顧。於是,這層關系成了向明明做生意的一種資源,找上門來合作的老板也越來越多,向力力也從默許弟弟,到間或幫弟弟的生意出面打招呼,打起了“擦邊球”。

 紀法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七條規定,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三)縱容、默許特定關系人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的……

張才茂的兒子在山西拿項目,向力力的弟弟在長沙“刷臉卡”,靠特權優先獲取資源,所有的賄賂,歸根結底都是沖著他們的權力而去。兩人均先是默許,繼而縱容支持,把單純家庭關系演變成通謀腐敗的利益關系,折射出的是兩人權力觀、親情觀的錯位。正如張茂才懺悔時所說:“根子是在我這兒,我如果不給他這個條件,不給他這個機會,那他就靠不上。”

提拔的干部為兒子攬項目,關照的老板替親家建廠房——

權權交易、權錢交易等行為,應當受到何種紀法處分?

【典型案例1】張茂才在擔任晉城市委書記期間提名並推動李晉文擔任山西省蘭花煤炭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晉文任職后,張茂才向其他打招呼,交代其關照自己的兒子。於是,李晉文利用手中職權為張茂才兒子攬工程行方便。這種情況對張茂才來說並非孤立,張茂才利用職權和影響力,為多名老板、官員在煤炭資源配置、提拔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通過兒子和妻子收受巨額賄賂。

【典型案例2】廣東省河源市委原副書記彭定邦的親家張志萬想辦個工廠,既沒有土地也沒有資金,想借彭定邦這棵“大樹”無本生利。於是,彭定邦授意當地商人曾佛平耗資兩千多萬元,為張志萬建好了廠房。而曾佛平如此大方,是因為之前在土地和工程項目上得到過彭定邦的關照。

紀法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相互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搞權權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九十五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大宗採購、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以及公共財政支出等方面謀取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一)貪污賄賂的﹔(二)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我幫你升官,你幫我發財。張茂才讓提拔的干部給兒子項目,彭定邦讓“幫助”過的企業為親家建廠,把公權變成親屬謀利的私器,將家庭打造為權權、權錢“交易所”,嚴重超越了紀律和法律的邊界,最終身陷囹圄、家破人散。

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隻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為小家之私,奪大家之利,既不符合治家之道,更是觸犯黨紀國法。嚴春風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彭定邦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張茂才、向力力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慘痛的教訓警醒著各級領導干部,必須要帶頭遵守黨紀國法,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帶頭廉潔治家,從嚴管好家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讓良好的家風成為世代相傳的珍貴財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馬洪萌 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紀委監委 馬惟)

(責編:扶婧穎、任佳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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