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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國強決定逮捕

2021年01月24日10:41    來源:高檢網

原標題: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國強決定逮捕

  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國強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責編:曹淼、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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