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08:39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和自治區黨委巡視辦共同組成巡回督導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個別談話、下沉了解等方式,對十屆自治區黨委第七輪煤炭資源領域專項巡視的14個地區(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實地巡回督導,防止出現選擇性整改、材料整改和“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
3月24日至5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派出7個巡視組,對7個盟市、4個廳局和3個國企進行了煤炭資源領域專項巡視。前不久,巡視組對巡視發現問題進行了反饋。巡回督導組此次緊盯巡視反饋問題整改,逐條逐項“對賬查賬”,既看措施有沒有、責任找沒找、制度建沒建,也看工作實不實、進展快不快、效果好不好,重點把握“七個是否”:黨委(黨組)及班子成員整改責任落實是否到位、問題整改是否見效、相關錢物是否挽回、追責問責是否精准、長效機制是否建立、警示教育是否開展、干部群眾是否滿意。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巡視辦有關負責人介紹,開展巡回督導,既是傳導巡視整改壓力,防止整改前緊后鬆,也是為了摸清巡視整改存在問題,更好推動整改任務落地見效。
截至目前,專項巡視的14個地區(單位)針對巡視反饋的647個問題,制定整改措施1882條,其中378個問題已完成整改或取得一定進展,制定完善制度558項,追責問責408人次。(記者 王鵬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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