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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通報4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08日18:3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陝西通報4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

日前,陝西省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陝西省生態環境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馮振東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7年6月,時任延安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馮振東在賈延成涉嫌騙取貸款、高利轉貸兩個罪名已符合立案條件的情況下,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建議不採納,並要求公安機關停止初查,幫助賈延成逃避司法打擊。2020年11月,賈延成因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數罪並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馮振東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犯罪問題。2019年11月,馮振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漢中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王隆慶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8年,王隆慶與朱歷軍相識后,多次接受朱歷軍吃請、游玩,並收受其財物。2019年3月,公安機關對朱歷軍涉黑犯罪問題立案偵查后,王隆慶受朱歷軍請托,多次向漢中市公安局有關領導打探案情,並給西鄉縣有關領導說情打招呼,要求關照朱歷軍。2020年7月,朱歷軍因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數罪並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2019年3月,在公安機關查辦張世衡涉黑犯罪問題期間,王隆慶受張世衡請托,向漢中市公安局漢台分局有關領導打探案情。2020年6月,張世衡因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數罪並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王隆慶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犯罪問題。2019年12月,王隆慶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西安市委平安辦原主任、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閻鴻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1年,省“打黑辦”將全國“打黑辦”移送的蔡國強(又名蔡立)有關違法犯罪問題線索移交西安市偵辦,並多次督辦。在此情況下,時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刑事偵查局局長、市“打黑辦”主任閻鴻仍與蔡國強保持密切交往,於2013年至2016年,先后參加蔡國強組織的藏獒協會成立大會、警獒基地揭牌儀式,並多次收受蔡國強所送錢物,為其站台撐腰。2016年,市“打黑辦”向上級報告稱現有証據不能証明蔡國強等人涉嫌黑惡犯罪,擬報請線索查結,但未獲批准。2020年6月,蔡國強因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數罪並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閻鴻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犯罪問題。2020年3月,閻鴻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西安市灞橋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於小鹿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08年12月,西安市國土資源局向西安市公安局灞橋分局移送了灞橋街道豁口村黨支部原書記杜東鋒等人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犯罪線索。此案偵辦期間,杜東鋒找到於小鹿送給其煙酒,請托為其幫忙說情。2009年3月,公安灞橋分局對杜東鋒等人立案偵查,鑒於杜東鋒區人大代表身份,公安灞橋分局向區人大常委會報請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於小鹿收到請示后,未啟動相關程序予以回復,並給公安機關打招呼關照杜東鋒,為從輕處理做工作,導致該案長期被擱置。2020年9月,杜東鋒因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數罪並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於小鹿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犯罪問題。2020年3月,於小鹿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責編:吳楠、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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