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反腐倡廉

《紀律日課:黨規黨紀365問》選摘

中秋國慶節來臨,單位這樣發禮品、福利可以嗎?

2020年09月29日10:5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編者按】近日,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連載了中國方正出版社組織編輯出版的《紀律日課:黨規黨紀365問》一書。本書結合監督執紀實踐,對黨員干部貫徹落實黨規黨紀時的常見問題一一進行精准解答。>>>詳細

中秋、國慶節哪些福利不能發?哪些禮品不能收?哪些飯局不能去?看看書中怎麼說。


節日期間可以公款購買禮品進行慰問嗎?

節日期間走訪慰問困難的黨員、職工、群眾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也是黨組織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的具體方式,體現了組織的溫暖。慰問活動必然需要一定的經費,在這方面也有明確的規定。如2016年12月,中央組織部專門印發《關於在元旦春節期間開展走訪慰問生活困難黨員、老黨員和老干部活動的通知》,對慰問對象、慰問方式、慰問標准都有明確要求。因此,節日期間,單位按照規定公款購買一些禮品對困難黨員和群眾進行慰問是允許的。但是,決不能把慰問工作變了味,打著慰問的旗號揮霍浪費,變相搞公款消費,變成了借機亂發福利的普惠行為,變成了隻慰問領導干部及其親屬的變相公款送禮行為,這是黨紀所不允許的。

過節能用工會的錢給職工發福利嗎?

根據全國總工會《關於工會會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工會的錢一部分是由職工交納的會費積攢起來的,其用途也是用於職工的福利,包括開展工會活動,節日期間給職工發放福利,慰問困難職工,等等。因此,黨和國家並不禁止節日期間用工會的資金給職工購買發放福利,反對“四風”和懲處腐敗問題,決不是要取消干部職工應當享有的正當福利。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工會資金一定要照章辦事,任何單位都不能打著工會的旗號,變相亂發、濫發福利,變相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否則,根據《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

摘自《紀律日課:黨規黨紀365問》(中國方正出版社8月出版)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責編:扶婧穎、李源)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