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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日課:黨規黨紀365問》選摘

雙節將至,如何界定正常的“禮尚往來”你知道嗎?

2020年09月29日08:4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編者按】近日,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連載了中國方正出版社組織編輯出版的《紀律日課:黨規黨紀365問》一書。本書結合監督執紀實踐,對黨員干部貫徹落實黨規黨紀時的常見問題一一進行精准解答。>>>詳細

中秋、國慶節將至,哪些福利不能發?哪些禮品不能收?哪些飯局不能去?看看書中怎麼說。


如何界定正常的“禮尚往來”?

所謂的“禮尚往來”,是指在禮節上講究有來有往,換句話說就是你對我怎麼樣,我也對你怎麼樣。而且這種禮節性往來要與當地正常經濟、生活水平、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等相適應。我們黨向來禁止黨員干部違規收禮,尤其是禁止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否則,根據《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的規定,根據情節輕重會受到紀律處分。當然,黨紀也決不是禁絕一切人情往來。我國素有禮儀之邦之稱,傳統文化中有禮尚往來的習俗,也有利於增進親情和友情。但是我們黨決不允許打著傳統習俗的旗號變相收禮。因此,《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要給予黨紀處分。黨員干部尤其要帶頭移風易俗,抵制傳統習俗中的不良因素,培育和宣揚社會主義新風新俗。

實踐中該如何認定“吃拿卡要”?

所謂的“吃拿卡要”,是指黨員干部在服務群眾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故意刁難群眾、設置障礙、向群眾索取好處的形象比喻。所謂“吃”,主要是接受所服務群眾的宴請,有的是到賓館酒店宴請,有的是到家中宴請。無論在什麼地方宴請,都是黨員干部貪圖享樂、貪圖口腹之欲,借機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所謂“拿”,一般是憑借手中的管理權、執法權等,不管群眾願意與否,強拿硬佔群眾的物品,群眾多數情況下雖不情願,卻敢怒不敢言。強拿硬佔更凸顯了一些基層黨員干部官僚作風、特權思想,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所謂“要”,一般是指黨員干部採取提要求、暗示等方式主動向群眾要錢要物。利用職務之便向群眾索要財物,數額較大的,甚至涉嫌犯罪。所謂“卡”,是指黨員干部利用職務便利有意刁難群眾,給來辦事的群眾制造障礙,正如群眾所說的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卡”的目的多數是為了“吃、拿、要”。

這些行為實質是黨員干部不能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是公共權力異化為管理者“私權”的表現,把服務群眾的義務當作管理群眾的特權,甚至借機以權謀私,其后果是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黨群干群關系。因此,《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是違反群眾紀律的行為,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如果借機索取收受的財物數額較大,則可能涉嫌索賄受賄犯罪,黨紀處分則要依照《黨紀處分條例》總則規定的紀法銜接條款處理。

摘自《紀律日課:黨規黨紀365問》(中國方正出版社8月出版)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責編:扶婧穎、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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