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2日10:23 來源:檢察日報
本報北京9月1日電(全媒體記者李春薇)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日前,安徽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劉健(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六安市檢察院向六安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健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六安市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健利用擔任淮南市代市長、市長,安徽省民政廳廳長,安徽省政府副秘書長,安徽省政府辦公廳黨組副書記、主任,以及國元控股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退休后利用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承攬項目、人事調動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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