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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丨重復征繳的27萬社保基金終於退還了

2020年08月06日09:11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巡察微故事丨重復征繳的27萬社保基金終於退還了

“我多繳的839.78元社保費,人社部門已經主動退還了。雖然金額不大,但這確實是在維護我們企業的合法利益。”近日,江蘇省太倉市城廂澤鴻金屬門窗加工廠負責人說。

社保基金為何出現多繳情況?問題又是怎麼被發現的?

今年4月,該市市委第三巡察組對市財政局開展巡察,在查閱社會保障基金專戶資料時,一個余額高達27萬多元的“專戶暫存款-重復托收基金明細”賬目,引起了巡察人員的注意。經初步了解,該筆金額系歷年重復托收的部分企業社保基金余額,僅2017-2019年度就新產生余額58807.18元。

既然是重復托收的資金,為何多年來一直沒有退還,而且還在繼續重復收繳?帶著疑問,巡察組找到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談話了解情況。

原來是因為人社部門可以直接收繳社保,稅務部門可以依法扣繳社保。有時,企業需要補繳小部分社保費時,往往就自行前往人社部門繳納,而對稅務部門已經在稅款中完成扣繳的情況不知情,就造成了重復繳納的情況。

為什麼財政部門的賬上會有重復征繳社保費的明細?

“財政部門是以電子劃款指令將社會保險費匯總劃轉至相應財政專戶的,重復托收社保基金的明細,其實是業務系統自動匹配並生成的。”相關負責人解釋說。

巡察組了解到,根據相關規定,必須隻有當企業提出申請,才能啟動退付程序。實際上,大多數企業都不知道自己多繳了,所以才出現了重復托收資金多年一直沒有清退、且越積越多的情況。

通過巡察監督,真相水落石出。職能部門收繳管理工作的缺陷,造成了企業多繳社保基金的事實,而相關職能部門問題意識的缺乏、擔當作為的缺失、服務意識的薄弱,事實上造成了政府部門的不當得利,給廣大企業造成了侵害。

為此,該市巡察機構迅速行動,向財政部門發出立行立改通知,會同稅務、人社、醫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召開工作聯系會,規范處理重復征繳款退付工作,優化退付流程。

截至目前,該市已取消此次退付工作的企業申請環節,改由社保經辦機構直接啟動退付流程,及時退還到繳費單位托收賬戶,最終認定的重復征繳社保基金271948.96元,已全部退還給32家相關企業。該市還建立健全關於重復征繳社保基金退還的工作規定,用制度保障民生、維護民權、落實民利。(江蘇省太倉市委第三巡察組 翟金龍 曹怡)

(責編:扶婧穎、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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