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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邊嚴查涉黑涉惡問題線索 一案牽出14保護傘

2020年06月23日09:50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一案牽出14保護傘

本報訊(通訊員 劉敏杰 周斌斌)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龍井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崔憲近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據查,其在擔任龍井市公安局局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長期為以彭守春為首的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致使該黑惡勢力長期逍遙法外。

2018年底,延邊州紀委監委核查掃黑除惡線索時發現,綽號“彭三”的龍井市黑惡勢力團伙頭目彭守春曾於2016年涉嫌非法拘禁、故意傷害、非法採礦3個罪名,卻僅被判處緩刑。深挖徹查這一違反常規的判決,彭守春背后的“保護傘”,時任龍井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崔憲浮出了水面。

此后,延邊州紀委監委採取“1+1+N”模式,由辦案科室牽頭、派駐(派出)機構配合、縣市紀委監委參與,組成“聯合承辦組”,密切配合、協同作戰,繼崔憲之后,接連挖出龍井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曹香春,龍井市公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金哲男,安民派出所所長張志明等一批“保護傘”。據統計,崔憲涉黑涉惡腐敗案件共查處“保護傘”14人。

在不斷擴大“打傘破網”成果的基礎上,延邊州紀委監委緊扣“長效常治”目標,制定出台《掃黑除惡監督執紀執法工作規則》,總結提煉固化專項斗爭的經驗和做法。《規則》從強化黨的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強化職責定位、強化創新發展、強化基礎建設五個方面入手,制定了包括機構設置、教育培訓、考核評價、督查督辦、檢舉控告人權益保護、以案促改、協作配合等18個方面的具體規定。在懲、防、管、控、建等方面建立健全長期穩定、分工明確的內設機構和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運行機制,確保線索有人管、案件有人辦、管理有人抓、宣傳有人干。

在顧慧霞團伙欺行霸市、非法營運的涉惡案件中,延邊州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紀違法黨員干部32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5人,組織處理7人,移送司法機關2人,誡勉談話3人。涉案黨員干部多來自龍井、延吉兩地交通系統,且人數多、范圍廣、影響大。

針對這一情況,該州紀委監委向州交通運輸局下發監察建議書、組織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督促開展以案促改工作,全州交通運輸系統行業監管得到明顯改善。

截至目前,延邊州紀委監委共受理涉黑涉惡問題線索467件,立案查處261件,處理231人,黨紀政務處分200人,組織處理23人,移送司法機關35人。

(責編:常雪梅、呂騰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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