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5日09:26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近日,有媒體披露了海南省東方市水務局原局長張淵懺悔錄。其中有一個細節引人關注,在收受他人賄賂時,張淵堅持兩條“原則”:一是隻能收現金,轉賬給的錢不收﹔二是有東窗事發前兆、反腐查案吃緊時,即使收的是現金也得退回去。張淵在懺悔時表示,這是他多年悟出來的“道理”“規則”。然而,這隻不過是其試圖躲掉紀法嚴懲的“小聰明”,自認為安全可靠,最終卻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高壓反腐的震懾效應越來越強,但仍有少數黨員干部面對誘惑“心痒痒”,既想伸手又怕被捉,既想搞到錢又想安全脫身。於是挖空心思想辦法,在權錢交易中“抖機靈”。就如本案中的張淵,在掌管水務工程大權后,他認為項目老板吃肉、自己跟著喝湯是情理之中,先從思想上為自己的貪腐行為披上“合理”的外衣﹔又以為採取了諸如轉賬留痕的錢不收等“選擇性”受賄,規避了風險,提高了安全系數。實際上,再巧妙的選擇、再精心的設計,都掩蓋不了其權力尋租、違紀違法的本質。
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哪怕一分一毫,都背離了黨的性質宗旨,為紀律法律所不容。把紀律當成兒戲,靠“抖機靈”來精心掩飾,以“不留痕”來掩人耳目,妄圖瞞天過海,純粹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哪有什麼不留痕的違紀違法路徑,心思再縝密、權錢交易的套路再深,也改變不了違紀違法的事實,黨員干部如果連這筆賬都算不清、這一點都看不清的話,墮入貪腐深淵就是早晚的事。
黨紀國法面前,莫存僥幸心理﹔金錢物欲面前,莫有非分之想﹔權力責任面前,常懷律己之心。黨員干部隻有時刻繃緊紀律之弦,始終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恪守規矩、慎始慎微,敬畏權力、謹慎用權,才能用手中的權力造福社會、造福人民。(萇生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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