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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責任漏洞

2020年06月08日09:50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堵住責任漏洞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了重慶市大足區雙橋實驗幼兒園原教師、報賬員楊某某嚴重違紀違法案例。楊某某連續兩年14次從學校基本賬戶中截留、盜取公款共計203萬余元,其中138萬余元用於游戲消費。

國家高度重視財經紀律,嚴格財務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在建立網絡財務平台之初,就對各類預算、支出作出了嚴格的程序和紀律要求,公款支取需經過一套嚴謹的審批程序。具體工作中,出納和會計應分持兩個U盾、兩套密碼,二人同時操作,才能操作基本賬戶。規定不可謂不明確,但現實中財務人員監守自盜仍時有發生。從雙橋實驗幼兒園的案例來看,楊某某一人即可輕鬆提取公款,且長期隱匿,反映出一些部門的財務管理有章不循,監管缺位。

主體責任缺失,是導致這類違紀違法問題發生的重要原因。一些部門為了圖省事或所謂的“節約成本”,採取出納會計“一肩挑”的形式,甚至直接把兩個U盾、密碼交給一個人管理。一些部門雖然設立出納、會計雙崗,但混崗現象普遍,實際操作上合二為一,內控機制形同虛設。管與不管大不一樣,個別主要領導重業績卻不愛管賬,甚至認為財務是細枝末節的小事,疏於監管,導致違紀違法人員有機可乘、有恃無恐。可見,主體監管絕非小事。因此,大足區紀委監委在懲處楊某某的同時,也進一步追究了雙橋實驗幼兒園相關負責人和會計的責任。

螞蟻搬家可以搬走一頭大象,預防此類腐敗,關鍵就在落實落細主體監管責任。作為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做到有章必循,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落實好不相容崗位相分離、制約與監督等各項制度,確保財務授權與執行分離、審批程序形成閉環,讓制度的生命力真正發揮出來。對財務人員而言,也應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管好自己,潔身自好。紀檢監察機關也要督促相關部門履行好主體責任,堵住財務管理上可能出現的“責任漏洞”。(葉欣)

(責編:吳楠、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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