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2日08:38 來源:高檢網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參事包廣林(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赤峰市人民檢察院向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包廣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赤峰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包廣林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副主任、接待辦公室主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參事、第三屆中蒙博覽會綜合協調部(秘書處)執行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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