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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面前不能充好人

2020年04月20日08:51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責任面前不能充好人

2018年5月以來,重慶市永川區公安局多名領導干部和民警因違紀違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查處。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在對重慶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簡小雨案件的剖析中,揭露了形成這一“窩案”的主要原因:簡小雨任永川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

下屬紛紛“落水”,與簡小雨的老好人作風有莫大關系。在問題面前當“好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把小病養成大患。不少案例表明,許多干部的淪陷與一把手當老好人脫不開關系。正如簡小雨在懺悔書中所寫:“每次民主生活會,都抱著‘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想法,不願也不敢開展嚴肅的批評與自我批評,總是敷衍幾句,草草了事,根本起不到互相監督、互相提醒的作用。”領導干部怕得罪人,發現問題得過且過,底下自然暗流涌動、問題成串。

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不能當“甩手掌櫃”。《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第八條明確規定:“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均對黨委(黨組)書記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作出了相應要求。黨委(黨組)書記必須要把全面從嚴治黨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擔子擔起來,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該打的板子,不僅要舉起,而且要打實,決不能流於形式。簡小雨對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甚至直接要求局紀委書記“板子高高舉起,還要輕輕放下”,真是荒唐至極。如此真舉假打,把問題捂著蓋著,隻會助長下屬破紀破法的僥幸心理,使之越陷越深,甚至發展成對違紀違法理所當然、爭相效仿。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盡職盡責,增強斗爭精神,敢於動真碰硬,以有效監督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落實。對於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堅持依紀依規依法,實事求是用好“四種形態”,決不姑息遷就,有什麼問題就查清什麼問題,不能裝聾作啞、避重就輕,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李許堅)

(責編:扶婧穎、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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