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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通報3起扶貧領域典型問題

2020年04月01日08:1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廣州通報3起扶貧領域典型問題

3月31日,廣州市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3起扶貧領域典型問題。

1.海珠區財政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陳明香以扶貧為由優親厚友問題。2017年至2018年,陳明香在擔任海珠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負責財政工作和管理下屬國有企業的職權便利,違規授意區財政局和海珠科技創新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等下屬國有企業以扶貧名義從工會、行政經費列支204.82萬元,向陳明香同鄉好友兒子張某(梅州市大埔縣西河鎮漳溪村非貧困戶)購買58萬斤蜜柚。2019年7月,陳明香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從化區機關事務局主任科員曾偉強在扶貧工程驗收中失職失察以及違規報銷汽車加油維修費問題。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曾偉強在擔任江埔街黨工委副書記、江埔街扶貧開發工作組組長期間,在負責扶貧工程驗收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江埔街漢田村、和睦村14個“偷工減料”扶貧工程通過驗收,造成損失10.76萬元。以負責扶貧工作經常下鄉為由,在扶貧開發工作組專項經費中違規報銷私車油費和維修費6.1983萬元。2019年12月,曾偉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

 3.增城區小樓鎮黃村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駱國強違規使用扶貧資金和追收扶貧資金不力問題。2012年,駱國強在擔任黃村村委會主任期間,會同他人虛構項目申請扶貧資金40萬元用作拆除村民張某青兩個養豬場的周轉資金。在擔任黃村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廣州佳晟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應於2017、2018年支付黃村村的“雙到”扶貧項目返還款10萬元不積極追收,2019年1月區委巡察組指出該問題后仍不積極整改,直至2019年12月扶貧項目返還款才支付到位。2019年12月,駱國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責編:扶婧穎、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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