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05日08:16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生活上,追求個人名利和物質享受,甘於被‘圍獵’。”日前,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巡視員、副局長王麗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甘於被‘圍獵’”,早見於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曉林的“雙開”通報。再查閱近年來違紀違法案例,可以發現,有不少領導干部為了一己私利而罔顧黨紀國法,從半推半就到開門揖盜,最終讓“朋友圈”變成了“圍獵場”。
甘於被“圍獵”的言行一旦外露,必然引得“圍獵”者蜂擁而至。他們或是講究“挖”,信奉“是人必然有弱點”,擅長投其所好,從而使“獵物”乖乖就范﹔或是講究“養”,熟稔“放長線釣大魚”,隻待魚兒上鉤之后便可享受“特別照顧”﹔或是講究“逼”,推崇“軟的不行就來硬的”,隻要干部吃了他的、收了他的就得替他辦事,否則就去告發,逼其成為“一根繩上的螞蚱”。
“圍獵”手段貌似套路很深,其實翻來覆去也就那麼幾種。那些甘於被“圍獵”的領導干部,怎會不清楚這些路數?說白了,無非是“揣著明白裝糊涂”或“看破不說破,各取所需”罷了。正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圍獵”者企圖借助權力“搭建橋梁”謀求更多利益,而甘於被“圍獵”者則尋求“權力變現”。追根溯源,被“圍獵”者與其說輸給了“圍獵”者的套路,不如說敗給了自己的貪欲。根子上,還是理想信念動搖、宗旨意識淡漠。
前車之覆,后車之鑒。領導干部要敬畏權力,手中權力無論大小都要保持清醒頭腦,慎獨慎微,從淨化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做起,不給“圍獵”者任何可乘之機。(劉強 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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