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佳材
2020年02月27日17:10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在更大范圍整合運用監督力量,提升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能力”。我們要深刻領會把握,堅決貫徹落實,把加強基層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通過不斷探索實踐,落實落細監督力量的整合運用,聚力提升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能力和治理效能,推動紀檢監察工作實現高質量發展。
把牢正確政治方向,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要在更大范圍整合運用監督力量,提升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能力”的要求,是深入推進基層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遵循,要始終做到“四個堅持”:第一,堅持黨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自覺把加強同級黨委的領導放在第一位,主動向同級黨委匯報黨中央、中央紀委的部署要求,拿出工作思路和措施建議,報請同級黨委審議審批,把加強同級黨委的領導和監督貫穿基層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各環節和全過程,始終在同級黨委領導下正確開展工作。第二,堅持依規依紀依法。嚴格按照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監察法規定的職責、權限、程序,研究推進監督力量整合運用,立足有效監督和創新監督,堅持做到在合規合法的范圍開展實踐探索,確保理念思路、方法路徑、工作運行完全符合政策規定。第三,堅持協同推進。在深化“三項改革”中統籌謀篇布局,把整合運用監督力量、建立健全機制制度納入紀檢體制改革、監察體制改革和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大盤子中,一體貫通、協調推進。第四,堅持實事求是。從縣市區實際出發,從補短板、強弱項的需要出發,從有利於做實做強主責主業、強化紀檢監察監督職能出發,深入調查研究,探索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辦法,著力提升監督效能。
整合運用監督力量,破解基層紀檢監察工作難點、堵點
基層是全部工作的基礎和關鍵環節。沒有基層紀檢監察工作的高質量發展,就不可能實現整體紀檢監察工作的高質量發展,進而影響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建設,影響紀檢監察機關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重要職能作用的發揮。當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在向基層深入推進的過程中,在解決“形”的重塑的同時,如何做好“神”的重鑄是至關重要的問題,如何在改革中破解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力量不足、監督發散、監督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不強等難點是重中之重。關鍵要把握“三個突出”。一是要突出力量統籌。以縣一級紀委監委為主體,把縣域分散在各方面的紀檢監察工作力量整合起來,科學合理統一調度使用,攥緊拳頭強化主責主業。二是要突出監督貫通。注重把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巡察監督、派駐監督相統一、相銜接,切實做好“四項監督”的統籌協調。三是要突出能力提升。聚焦政治監督,深化日常監督和執紀執法監督,切實提高主動發現問題和善於解決問題的能力,補齊基層監督短板,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落地扎根。
配齊配強監督力量,加強隊伍建設
整合運用監督力量,前提是要配齊配強監督力量,加強隊伍建設。著眼縣鄉兩級紀檢監察工作,要重視加強五方面的力量建設。一要加強派駐力量建設。進一步落實落細縣一級派駐機構、編制和人員配備。以綜合派駐為主,合理設置派駐機構,確定人員編制和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的領導職數,選好配強人員力量。二要加強鄉鎮、街道紀檢監察力量建設。全面推進監察職能向鄉鎮、街道延伸,實現全覆蓋。任命鄉鎮紀委書記、街道紀工委書記擔任監察專員,設立監察工作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配強專職辦公室工作人員。三要加強巡察力量建設。把巡察辦納入黨委工作機構,配齊專職工作人員。合理設置巡察組,確定專職人員編制數,保証相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建好用好巡察組長庫和巡察人才庫。四要加強縣市區直屬各單位紀檢力量建設。加強對縣市區直屬單位黨組織的檢查指導,督促其選好配強黨支部紀檢委員,強化紀檢監督。五要加強村、社區紀檢力量建設。由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指導推動村、社區黨支部配齊配強紀檢委員和村、社區監督委員會,任命監督委員會主任為監察聯絡員,建強村和社區監督隊伍。
聚焦提升監督效能,走內涵式發展路子
整合運用監督力量,不能是簡單的力量集中、力量疊加,必須走內涵式發展的路子,做到力量優化配置、職能優勢互補、機制優勝劣汰,推動基層監督執紀執法走深走實。一是統籌好派駐力量,實行派駐與所派出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力量整合運用,著力提升對縣市區直屬單位的監督效能。鑒於縣市區派駐力量有限,分散駐個別單位開展綜合監督會造成力量單薄、工作難以開展、作用難以發揮的實際,要善於將派駐力量與縣市區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力量相整合,由縣市區紀委監委統籌組織開展監督工作。參照巡視工作的方法,採取巡回派駐、重點派駐的方式,分批分類進駐被監督單位開展蹲點監督或專項監督,集中用一定時間深入駐點查找問題、發現問題、推動整改,提高派駐監督的精准性、實效性。二是統籌好巡察力量,實行巡察、派駐和監督檢查力量整合運用,著力提升三方監督相互貫通、分類推進的監督效能。在開展巡察時,把派駐的力量和監督檢查部門的力量適當補充到巡察工作中,按照巡察程序,履行巡察的職責任務。沒有巡察任務時,把巡察工作力量調整充實到派駐監督和監督檢查工作當中,按照派駐和監督檢查程序,履行派駐和監督檢查工作職責,增強監督合力,深化監督效果。三是統籌好鄉鎮、街道紀檢監察工作力量,實行縣、鄉整合運用,著力提升上下一體的監督效能。大的縣市區,按照相鄰相近、便於工作的原則,在鄉鎮和街道劃分監督執紀執法協作片區,由縣紀委監委統一領導,整合力量加強日常監督、重點工作和重要案件的查處。同時,片區與片區之間探索實踐聯動協作、交叉監督和交叉執紀執法,形成全域協作。小的縣區,由於鄉鎮、街道不多,不好實行片區協作,可根據重點工作需要安排一定時間,抽調鄉鎮、街道紀檢監察人員到縣區紀委監委集中辦公。或根據監督執紀執法需要,集中整合鄉鎮、街道紀檢監察力量開展監督和辦案工作。四是統籌好縣市區直屬單位紀檢力量,實行分期抽調、定期鍛煉整合運用,著力提升全員輪訓監督效能。用好縣市區直屬單位紀檢人員力量,通過抽調工作、跟班學習、以案代訓等方式,把直屬單位紀檢人員分期分批集中到縣市區紀委監委,充實到派駐、監督檢查、審查調查部門幫助工作,形成機制制度,全員開展輪訓。一方面整合力量強化監督工作,另一方面為各單位輪訓鍛煉一批紀檢干部,提升各單位紀檢監督工作水平。五是統籌好村、社區紀檢力量,實行聯組機制整合運用,著力提升“最后一公裡”監督效能。由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統一領導,對村、社區紀檢委員和監察聯絡員進行編組整合,建立若干工作小組,實行統分結合的監督方式,強化一線監督作用。
(作者系青海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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