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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漢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疫情防控紀律問題

2020年02月24日08:1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武漢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疫情防控紀律問題

1.武漢市交通局落實黨員干部下沉社區制度不到位問題。市交通局科研所、質檢站、軌道辦、物流處、教育培訓中心、公路處所屬關山治超檢測站等單位存在採取輪流上崗方式到對口社區下沉,下沉人員未按要求全員到崗,個別單位弄虛作假為未到崗人員簽到等問題。市交通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郭萬水被工作約談,市交通局科研所黨委書記、所長李志強和市交通局質檢站黨總支副書記、站長胡吉雄被黨紀立案,其他8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受到誡勉、批評教育或責令書面檢查處理。

2.洪山區政府辦選聘生馬恆私自離漢的問題。馬恆在未經單位批准和辦理請假手續的情況下,於1月23日擅自駕車返回老家天門,並多次欺騙組織“未離開武漢”。直到2月17日,馬恆才返漢到下沉社區報到。馬恆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3.武漢市梁子湖水產集團下沉社區的黨員干部不服從工作安排問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江夏區藏龍島產業園需從梁子湖水產集團下沉梁山頭社區中抽調一部分人員到楊橋湖社區工作,但該集團以手頭工作不好交接,到新社區擔心工作滯后被問責為由拒絕抽調,導致楊橋湖社區防控人手不足。武漢市梁子湖水產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下沉干部負責人程慶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武漢市梁子湖水產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張祥和梁山頭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陳小利受到責令書面檢查處理。

4.新洲區邾城街社區封閉不嚴格的問題。新洲區邾城街部分小區圍擋採取木條、塑料布等簡易處理,少數居民破壞封閉設施強行出入,社區封閉形同虛設。邾城街疫情防控指揮部封堵組組長、二級調研員宋元生受到政務警告處分,負責封堵的劉集村黨總支副書記汪學兵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東湖風景區橋梁社區村灣封閉流於形式的問題。東湖風景區橋梁社區四個村灣的小路口無卡點、無人值守,村民隨意進出,村灣、社區封閉流於形式。社區居委會委員付彬、社區工作人員畢上東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責編:扶婧穎、任佳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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