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9日09:01 來源:三湘風紀網
日前,婁底市紀委監委通報了2起違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典型問題。
1.市衛健委落實市委建設市中心醫院第二醫療區決策部署不力問題。根據防控形勢的需要,1月26日,市委決定將婁星區杉山衛生院作為市中心醫院新冠肺炎第二醫療區,要求迅速完成改造投入使用,以提高市中心醫院的集中收治能力。市衛健委在落實市委決策部署時猶豫遲疑,沒有迅速行動,之后4天中兩次提出另行選址的建議,導致市中心醫院第二醫療區建設滯后,給全市集中收治確診病人工作帶來了被動,截止2月4日下午全市仍有21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未能集中收治,2月5日,省委督查室對此進行了專題督辦,給婁底市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響。經市紀委市監委研究並報市委決定,責成市衛健委黨組向市委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在工作中履職不力的市衛健委黨組書記、主任羅琳,市衛健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王健雲作出書面檢查。
2.市工信局未按時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報送防疫物資保障需求和庫存日報表問題。2月3日,市政府明確由市工信局牽頭負責全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物資管理、分配等工作,由其每天向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報送相關報表數據。2月10日,省疫情防控指揮部下發通知,要求於當日17:00時報送緊缺醫用防護物資消耗情況,市工信局工作人員宋凌雲工作責任心不強,沒有及時調度掌握相關數據並按時報送,分管此項工作的市工信局二級調研員胡鐵軒沒有督促落實到位,導致婁底市被省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報。經市紀委市監委決定,給予宋凌雲誡勉談話處理﹔責令胡鐵軒作出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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