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反腐倡廉

內蒙古通遼市通報查處霍林郭勒市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問題

2020年02月13日09:35    來源:內蒙古日報

原標題:內蒙古日報數字報-通遼市通報查處霍林郭勒市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問題

本報通遼2月12日電 (記者 郭洪申 見習記者 薛一群)針對霍林郭勒市2月7日至9日連續3天出現確診5例新冠肺炎的嚴峻形勢,通遼市委、市政府立即啟動應急機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全力開展救治、排查、防控等工作。同時,按照市委要求,市紀委監委派出核查組對霍林郭勒市疫情防控工作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核查。

據了解,在霍林郭勒市確診的5例新冠肺炎患者中,第二例確診患者徐某芬1月22日與同行親友由武漢市返回霍林郭勒市,多次外出走親會友、聚餐聚會,並隱瞞武漢旅居史,其余4例患者均為徐某芬的密切接觸者。2月8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對徐某芬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進行立案偵查。截至2月10日12時,霍林郭勒市與確診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及間接接觸接受醫學隔離觀察人員共132人,其中集中接受醫學隔離觀察102人、居家隔離30人。

在核實出徐某芬確屬武漢返鄉人員后,霍林郭勒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社會管控組、莫斯台街道及社區未及時將徐某芬等4人與共同生活人隔離開,期間還發生被隔離對象徐某芬多次外出購藥等情況,其管控措施不嚴、不實,制發工作方案滯后,暴露出該領導小組及指揮部在工作中對疫情防控的嚴峻性分析研判不足,主體責任落實不力,責任壓力傳導不夠,防控安排部署不到位,社會管控組貫徹落實不及時,督促指導作用發揮不充分,管控措施不明確、不扎實,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前期排查不深入、不細致,后期防控措施落實不嚴格、不及時。

2月10日,經通遼市紀委監委研究,報請通遼市委批准,決定對霍林郭勒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圍內通報批評,責令霍林郭勒市委書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霍林郭勒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總指揮2人作出深刻檢查﹔給予霍林郭勒市委常委、市委辦公室主任、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社會管控組組長,霍林郭勒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長、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社會管控組組長2人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霍林郭勒市紀委監委對其他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給予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社會管控組常務副組長,莫斯台街道黨工委書記,莫斯台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3人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給予莫斯台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豪林社區黨支部書記2人黨內警告處分﹔社區網格員、民警、醫務人員等4人由所在單位作出處理。

通遼市委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要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和頭等大事來抓,強化擔當作為,壓實工作責任,做到依法防控、科學防控、精准施策。各地黨政一把手要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積極教育引導群眾主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打通貫徹落實“最后一公裡”,切實把行之有效的措施辦法抓好抓實,當好人民群眾的主心骨。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挺紀在前,持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決查處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消極應付等問題,加大通報曝光力度,推動全市落實落細落小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保障。

(責編:常雪梅、呂騰龍)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