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3日08:55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如何日臻完善?怎樣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如何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成果,推動制度優勢不斷轉化為治理效能?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傳部聯合中央廣播電視總台攝制的紀實專題片《國家監察》,於1月12日晚八點黃金檔登陸央視綜合頻道。第一集《擘畫藍圖》一經播出,便憑借權威的視角、生動的細節及精良的制作,贏得熱烈反響。
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實現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案例回溯】
郭海擔任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盲目追求業績,主導下屬公司與“德正系”公司合作開展貿易,因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集團損失高達43億余元。
早在2014年,山西省公安機關、國資委紀委、檢察院等部門都對該案展開了調查。一晃近3年,調查始終停滯不前,坊間開始流傳“郭海能量大、有后台,能平安著陸”等傳言。
郭海案面臨的尷尬,頗具典型意義。監察體制改革前,涉及公職人員的違紀違法問題多頭辦理、各管一段,沒有充分實現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導致誰都管卻誰都沒管住、管到位。
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啟動后,從2017年3月21日對郭海採取留置措施,到7月15日法院判決郭海13年有期徒刑,僅3個多月時間,就辦結了這起拖了3年的積案。
【改革坐標】
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寥寥數語,字字千鈞。
時間回到四年前,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明確表示:“要堅持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擴大監察范圍,整合監察力量,健全國家監察組織架構,形成全面覆蓋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國家監察體系。”
2017年,按照黨中央部署,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率先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僅僅在省監委挂牌兩個多月后,山西省紀委監委就查辦了留置第一案——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郭海案,改革效能初顯。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作出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的戰略部署。2018年3月,國家、省、市、縣四級監委全部組建挂牌,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在黨的統一領導下,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紀檢監察機構改革配套一體推進。
監察體制改革后,原來由公安機關管轄的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罪名,以及涉及村民委員會等基層自治組織人員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等罪名,一並調整為監委管轄,使這種“九龍治水”產生的監督空白、死角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觀眾熱議】
由於反腐敗力量分散,郭海案調查3年也沒個結果。監察體制改革后,將相關職能整合到監委,有效解決了原來多個機構間互不通氣、協調不暢等問題,很快就查清了其違紀違法問題,充分証明改革后形成了更為高效的反腐合力。
——山東省蓬萊市紀委監委組織部副部長 游正新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使各級監委成為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現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有力推動了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而監察法在依法賦予監委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的同時,也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形成的寶貴經驗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化,為監察機關履職賦予了堅實的政治基礎和法理支撐。
——福建省廈門市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干部 陳默
反腐敗力量集中,監察對象“擴容”,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一大亮點。不僅僅是工作效率的提升,更深層次的是監督管理從“九龍治水”到“攥指成拳”、監察對象從有盲區死角到全面覆蓋,懲治腐敗更加精准有效,不敢腐的震懾效應充分顯現,標本兼治綜合效應更加凸顯。
——江蘇省灌雲縣紀委監委干部 乙秋月
深化標本兼治,推進反腐敗工作規范化、法治化
【案例回溯】
暗號、接頭、密談……這些頗具戲劇性的情節,在貴州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王曉光身上一度真實上演。
國家監委挂牌不到10天,王曉光被查,成為適用監察法的中管干部留置第一案。經查,王曉光股市交易額高達4.9億元,盈利達1.6億元,資金和交易都挂在多個親朋好友名下。
不僅如此,他還採用多種隱蔽手段對抗調查。為了銷毀贓物,他“忍痛”把茅台年份酒倒進了自家的下水道。正如他妻子感嘆,扔也扔不掉,喝也喝不了,送也送不完,倒也倒不盡,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2009年茅台酒價格一路飆升。為借酒生財,王曉光通過時任茅台集團總經理袁仁國等人,先后為家人及親屬獲取了4家茅台酒特許專賣店經營權。7年間,借由131.48噸茅台酒定額指標,獲利4000余萬元。
坐擁茅台酒經營權的袁仁國,一方面將其作為政治攀附的籌碼,違規為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王曉光等人及其親屬辦理特許經營權並增加配額指標,另一方面則大肆謀取私利,其家人從中違規獲利2.3億余元。
【改革坐標】
推進反腐敗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之一。黨中央堅持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統一,將監察體制改革的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並陸續制定一系列監察法配套法律制度。
監察法既是賦權也是限權,對於証據的標准、合法性作了詳細規定,也對監察機關的調查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証據要經得起檢察和審判機關的審查。無論是措施使用,還是証據固定,都必須強化法治思維,按照刑事審判的標准進行。
王曉光案認定的犯罪事實和調取的証據材料,經受了檢察機關移送審查、公訴和審判機關的檢驗和審核,可謂首戰告捷。
王曉光案塵埃落定后,以治理“茅台亂象”為代表,一場針對利用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的專項治理隨之席卷全國。
截至2019年9月底,貴州省委已查處相關問題291起,處理282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47人。同時,出台一系列整治措施,取消500多家通過走后門獲取經營權的專賣店,徹底取消批條零售,從制度上消除權力尋租空間。
【觀眾熱議】
王曉光案歷經紀委監委審查調查的全部流程,使用了監察法規定的各項調查措施,是“全流程、全要素”辦案。案件最終能取得突破,辦案人員付出的艱辛可想而知。正因注重分析把握証據的客觀性、合法性和關聯性,注重取証程序及構建合理的証據體系,該案經受住了層層考驗,一度層層設防、避重就輕的王曉光最終服從判決。
——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 曹立林
以良法促善治,既賦權也限權,加強了對監察機關自身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通過對各項調查措施明確規定嚴格的適用條件和審批程序,使監察權力行使更規范、邊界更明晰、運行更透明,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
——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紀委監委宣傳部部長 隆堅成
投案人數大幅增長,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案例回溯】
2018年7月10日,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現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他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首個主動投案的中管干部。工作人員清楚地記得,他帶來的涉案款物等擺在會議桌上,佔據了桌子的一半以上。
經過一整天的清點、登記、拍照,艾文禮簽字確認時感慨不已:“那是我一生當中最沉重的一支筆,一個是羞,一個是悔。”
就在艾文禮案於2018年12月開庭審理時,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也陷入了無止境的糾結、惶恐。一個月前,他惟一的兒子秦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2019年5月,秦光榮成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首個投案的原省部級一把手。
【改革坐標】
黨的十九大以來,截至2019年6月,共有8700余名各級黨員干部主動投案。可以說,在反腐敗斗爭高壓態勢和政策感召下,越來越多涉嫌違紀、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的黨員、監察對象主動投案,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統計顯示,2019年1月至11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共157.9萬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批評教育幫助107.9萬人次,佔總人次的68.4%﹔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38萬人次,佔24%,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6萬人次,佔3.8%,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6萬人次,佔3.8%,實現了懲治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政治和社會效果。
【觀眾熱議】
艾文禮曾幻想自己臨近退休,是否會被“網開一面”。事實上,問題面前沒有“網開一面”,黨紀國法面前更沒有“功過相抵”。無論何種形式的貪佔,都不能用“退休就是平安著陸”來自我寬慰,必須用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來衡量。
——福建省平和縣南勝鎮紀委副書記 吳曉池
越來越多問題干部主動投案,是2019年反腐敗工作的亮點之一。基於反腐敗斗爭不斷彰顯的強大震懾力和政策感召力,越來越多的違紀違法黨員干部選擇認清形勢,摒棄僥幸心理,重新相信依靠組織,及時主動說明問題。因為,主動投案才是唯一正確出路。
——上海市黃浦區紀委監委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 盧普友
作為紀檢監察干部,除了不折不扣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外,還應留意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中遇到的各種情況問題,並善於從具體個案中提煉出帶有普遍規律性的認識和舉措,如由艾文禮失節延伸出“59歲現象”、由“茅台亂象”引申出“稀缺特殊資源審批”等。
——重慶市銅梁區紀委監委駐發改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王開忠
相關專題 |
· 電視專題片《國家監察》 |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