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10:45 來源:檢察日報
本報北京11月19日電(全媒體記者鞏宸宇)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陝西省榆林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文明(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高利轉貸罪一案,經陝西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漢中市檢察院向漢中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文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漢中市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文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指使親屬轉貸銀行信貸資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高利轉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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