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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政治責任 精准規范問責

艾俊濤

2019年10月17日10:57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強化政治責任 精准規范問責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激勵廣大黨員領導干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黨中央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總結提煉黨的十八大以來問責工作的實踐經驗,堅持問題導向,對《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進行了修訂。這次修訂的《問責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原則和首要任務,聚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持嚴字當頭,針對實踐中出現的問責不力、泛化簡單化等問題,著力提高黨的問責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實效性,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原則和首要任務

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和國家前途命運所系,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修訂《問責條例》的根本原則和首要任務。《問責條例》開宗明義強調“為了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制定本條例﹔在指導思想中,增加了“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根本原則和首要任務”等內容﹔在問責情形中,對“‘四個意識’不強、‘兩個維護’不力,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沒有得到有效貫徹執行”“在重大原則問題上未能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執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等失職失責問題進行細化具體化﹔在“從重或者加重問責”情形中,首先便是“對黨中央、上級黨組織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執行或者執行不力的”情形。《問責條例》通篇貫穿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體現了問責工作的政治性。

“兩個維護”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關鍵在於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們要以貫徹執行《問責條例》為契機,進一步強化政治責任,勇於擔當作為、敢於善於問責,督促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負責守責盡責,把黨的十九大繪就的宏偉藍圖一步一步變為美好現實。

壓實各級黨組織開展問責的政治責任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黨和人民事業成功的根本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需要各級黨組織來具體組織落實。黨的問責工作,同樣需要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各級黨組織各負其責,充分發揮職責作用,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但實踐中,一些地方各類問責主體的作用發揮不平衡,存在紀檢監察機關“包打天下”“唱獨角戲”的現象,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主動問責不夠,問責工作尚未形成強大合力。修訂后的《問責條例》進一步細化各級黨組織開展問責工作的職責,規定黨委(黨組)應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問責工作的領導﹔紀委應當履行監督專責,協助同級黨委開展問責工作﹔黨的工作機關應當依據職能履行監督職責,實施本機關本系統本領域的問責工作。《問責條例》同時還規定,對於應當啟動問責調查未及時啟動的,上級黨組織應當責令有管理權限的黨組織啟動,根據問題性質或者工作需要,上級黨組織可以直接啟動問責調查,也可以指定其他黨組織啟動。通過堅持和加強黨對問責工作的領導,發揮各類主體的作用,進一步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做到層層傳導責任壓力,推動責任有效落實,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把制度的剛性立起來。

精准規范問責激發擔當作為

精准、規范、有效問責,是督促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負責守責盡責、激發擔當作為的根本保証。2016年《問責條例》實施后,為完善問責制度積累了寶貴經驗。新修訂的《問責條例》堅持問題導向,注重精准問責,著力提高問責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問下不問上”“問領導干部少、問一般工作人員多”等問題,《問責條例》在新增“權責一致、錯責相當”“集體決定、分清責任”原則的同時,進一步對問責對象作了明確界定,細化了全面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規定“對黨組織問責的,應當同時對該黨組織中負有責任的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問責”,要求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注重從自身找問題、查原因,勇於擔當、敢於負責,不得向下級黨組織和干部推卸責任,進一步增強問責工作的科學性和精准性。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問責不到位和泛化、簡單化等問題,《問責條例》將原有的6大類問責情形細化為11大類,尤其是對黨的建設方面的問責情形作了拓展,增加了履行管理監督職責不力、職責范圍內發生嚴重事故事件,在涉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問責情形。這些新增、拓展、細化的問責情形,給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劃出一道道更為清晰可見的高壓線,為履職盡責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在實踐中問責程序不規范、隨意性大等問題,《問責條例》健全規范了問責程序,從啟動、調查、報告、審批、實施等各個環節都予以全面規范﹔規定要依規依紀依法開展調查,問責事實材料應當與調查對象見面,聽取其陳述和申辯,調查結束后應當集體研究形成調查報告,精准提出處理意見﹔明確問責標准,強調問責要做到事實清楚、証據確鑿、依據充分、責任分明、程序合規、處理恰當﹔強化上級黨組織對問責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明確對不當問責的申訴、糾正和追責。通過完善規定,進一步規范問責程序標准,強化精准問責、嚴肅問責。

問責的目的不是將問責對象“一棍子打死”,而是為了更好地推進黨的各項事業。新修訂的《問責條例》明確“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一方面,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另一方面,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促進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牢記初心使命,增強斗爭精神,勇於擔當作為,努力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

紀檢監察機關要履行好監督專責

紀檢監察機關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貫徹落實《問責條例》,必須首先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認真履行監督專責,協助同級黨委(黨組)開展問責工作,用問責壓實責任,用擔當詮釋忠誠,做黨章黨規黨紀的模范執行者、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堅定捍衛者。要協助同級黨委(黨組)抓好《問責條例》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把學習貫徹《問責條例》與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結合起來,組織黨員干部進行對照檢視,切實把《問責條例》要求轉化為擔當行動。要突出監督專責,緊緊牽住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綜合運用述責述廉、談話提醒等手段措施,督促各級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履行問責職責,防止問責主體缺位。要強化協助職責,在“誰主管、誰問責”基礎上,通過統一歸口管理問責工作,協調解決問責工作重大事項,建立健全問責統籌協調機制等手段,積極為黨委(黨組)主體責任落實提供有效載體,形成問責工作合力。要加強監督檢查,把貫徹執行《問責條例》情況納入巡視巡察監督和派駐監督重點,對該問責不問責的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嚴肅追究責任。要從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做起嚴起,對監督責任缺失、“探頭”作用沒有發揮,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該去問責而不問責的,要對紀檢監察機關及其領導成員嚴肅問責。要把貫徹落實《問責條例》的成效體現在牢記初心使命、忠誠擔當履職、嚴肅規范問責的實際行動上,為新時代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健康發展提供根本保障。

(艾俊濤 作者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責編:呂騰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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