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29日20:5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譚國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譚國慶身為司法機關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權,以案謀私,為他人在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金﹔毫無紀法意識,知法犯法,將公權力作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與私營企業主搞權錢交易。
譚國慶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譚國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譚國慶簡歷
譚國慶,男,1950年10月出生,毛南族,廣西環江人,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
1993年11月至1998年11月,任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1998年11月至1999年1月,任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
1999年1月至2006年9月,任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
2006年11月至2011年8月,任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任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1年10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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