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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車輪腐敗”的表現及對策思考

2019年07月17日09:58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

原標題:新形勢下“車輪腐敗”的表現及對策思考

  認真貫徹黨中央和中央紀委持續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部署要求,近期,我們立足咸寧並參考全國各地的典型案例,對公車改革后“車輪腐敗”新變異問題進行了研究,初步概括出新形勢下“車輪腐敗”五大類負面清單,並對背后的深層次原因進行分析,提出對策建議。

  負面清單

  清單一:公車私用趨隱蔽。以咸寧為例,黨的十九大以來公車私用佔“車輪腐敗”問題60%以上,且呈現出隱蔽化新特點。一是變通私用。如有的單位對干部開綠燈,將公務用車當作接送上下班的通勤車使用。二是租車私用。有的用公款租賃車輛逃避監督。三是公私混用。如打著辦公事名義辦私事,企圖蒙混過關。四是擅駕私用。有的單位對公務用車長期疏於管理,致使公車長期被駕駛員私開私用。

  清單二:私車公養名堂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私車公養問題逐漸凸顯。首先是私油公供問題。此類問題目前查處較多,有的是借“私車公用”之名,報銷私車產生的相關費用﹔有的則是利用保管公務加油卡的便利,為私家車加油。其次是私車公修問題。如以私車冒充公車,到單位定點維修廠維修,費用由單位結算。還有私票公報問題。如將私車產生的保險費、維修費、年檢費等發票拿到公家報賬。

  清單三:超標配備耍手段。高壓之下,有的干部仍然存在特權思想,變換手法超標配備用車。有的在發票上動手腳,通過“技術”處理試圖掩蓋超標配備事實。如咸寧市中醫醫院原黨委書記劉某超標配備公車,將超標准部分變更為購置車輛精品配飾名目,分2張開具發票結算。有的在指標上花心思,通過“轉嫁”方式試圖為違規配備披上合理外衣。如山東省聊城市東元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某在未辦理車控審批手續情況下,擅自決定以下屬公司名義違規購買三輛公務用車,其中超標准購置一輛別克商務車。

  清單四:借用佔用享特權。面對公車改革后的用車荒問題,有單位把手伸向了下屬單位或管理服務對象。有的借用下屬單位車輛,還將產生的燃油費、維修費等在下屬單位報銷。有的找管理服務對象借車用且久借不還,甚至為規避監督不用公車借私車。如咸寧市通山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審判員徐某長期借用案件當事人轎車供個人使用。

  清單五:油卡消費搞任性。有的人貪欲膨脹,打公務加油卡的主意,變著花樣撈好處。有的單位負責人特意辦理加油主、副卡,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揩油”。有的利用公務油卡管理漏洞,用油卡購買個人消費物品。如遼寧省遼陽市文聖區礦產品銷售計量服務中心副主任劉某,利用單位加油卡在加油站便利店購買香煙、燃油寶等18次。

  原因探究

  上述五類公車使用“負面清單”,有的看似新表現,實則還是老問題。在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下,改頭換面的“車輪腐敗”不時冒頭,其中既有少數黨員干部思想認識層面的主觀原因,也反映出個別地方、單位在公車管理工作中的漏洞。

  一是特權思想與僥幸心理並存。從咸寧查處的26起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紀問題主觀動機和認錯態度分析,明知故犯或從眾心態的有23起佔88.46%,不知法紀僅有3起佔11.54%。可以看出,有的人吃公家飯就想佔公家便宜,對侵佔公共利益不以為然﹔有的黨員干部紀律意識淡漠,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有關規定置若罔聞﹔有的明知自己的行為違規違紀,卻仍存僥幸心理,覺得反“四風”、查違規用車都抓了這麼久,風頭應該過去了,隻要再小心一點、再隱蔽一點、再高明一點就不會被發現,等等。

  二是隱形變異與監督手段少並存。隨著作風建設步步深入,公車腐敗隱蔽性越來越強,給監督帶來實際困難。各地雖然主動運用大數據監督、群眾監督等方式開展綜合施治,但實踐中,像發現問題線索效果較好的數據監督就面臨著需要靠人工從數十萬條基礎數據中逐條篩查比對,精准性不高、時效性不強等問題,如何提升隱形變異問題發現率,仍缺少有力技術支撐。

  三是制度短板與責任缺失並存。日常監督中,公車管理使用仍存在制度設計層面的“盲區”。如應急用車管理使用、異地交流任職干部用車等配套細化不夠,鄉鎮等基層公務用車保障機制研究不夠等。出現“車輪腐敗”,很大程度上還與管理粗放密切相關。如有的單位假期車輛封存、公車定點停放、公車使用審批報告等制度執行不嚴。有的單位公車改革不到位,執行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存在打折扣、搞變通現象。有的公車管理缺乏規范性,加油卡使用、公車經費報銷等管理混亂,出現專卡不專用、報銷隨意性大等問題。再加上一些地方、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公車管理缺乏有效監督,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能及時制止和糾正,為“車輪腐敗”提供了機會。

  四是配套措施滯后與現實需求並存。按照有關規定,黨政機關應當推進公務用車服務平台建設,將各類公務用車納入平台集中管理,採用信息化手段統籌調度、高效使用,鼓勵通過社會化專業機構提高平台管理運行效率。但實際中,現階段公務用車服務平台無論從規模還是服務上,均難以滿足各單位用車需求。以咸寧為例,公務用車服務平台尚處於“保守”運營階段,最多僅能提供二十多台公車服務,一般僅用於保障重要公務活動出行。目前,很多單位面臨“公車平台叫車難、社會租賃價格高、私車公用有風險”等難題,公務出行得不到保障,於是開始另找門路。

  對策建議

  針對負面清單所列問題,可考慮從人、技、物、制四個方面下功夫,構建全方位、立體化監督格局。

  一是強化“人防”。各級黨組織要扛起責任,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規范化、實效化。公車監管職能部門應加快建立全方位、立體化監督機制,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定期運用多部門數據關聯比對分析快速挖掘出隱藏的問題線索﹔財政、審計部門將公務用車燃油費使用情況作為“三公”經費審計、監督的重要內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建立公務用車重點問題線索快查快結機制,強化追責問責力度,在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的同時,要根據情形嚴肅追究相關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並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二是強化“技防”。將糾治“四風”數據監督平台建設與紀檢監察機關信息化建設結合,高標准建成糾治“四風”數據監督網,實現“四風”數據收集、比對、分析、發現、查處智能化運作、高效率監督。搭建大平台的同時,建成公務用車監督子平台,打通公安、機關事務管理、石油公司、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對公務用車運行數據的平台壁壘,通過對“公務用車正常休假日加油、公務用車每次加油使用量不合理、每天有效加油量超過車輛總數、公務油卡消費其他物品”等重點問題定向比對查找、預警識別,提升監督質效。

  三是強化“物防”。加快建設區域性公務用車服務平台,將機要、應急、調研接待、跨部門綜合執法等車輛納入平台集中統一管理,對公務出行實現高效保障,同時實現公車運行全過程監控、運維費用全流程記錄,公車管理信息系統一鍵匯總分析,逐步實現公車管理“一張網”。用車單位、公車主管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審計部門、財政部門都可以將平台作為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及監督的有效工具。

  四是強化“制防”。注重提升制度實效性,綜合分析“負面清單”的具體情形、認定標准和處理方式等,出台嚴格規范的責任追究實施辦法。注重提升制度適用性,完善“三公”經費管理、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等制度規定,梳理解決應急用車管理使用、異地交流任職干部用車、鄉鎮等基層公務用車保障機制等操作層面的問題。注重提升管理規范性,探索完善公車管理標准體系,推進公務用車管理科學化、精細化。(作者: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代主任)

(責編:李源、任佳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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