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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兩天兩名“百名紅通人員”相繼回國投案並積極退贓,折射追逃追贓戰法再升級——

一追到底 擊碎外逃美夢

2019年05月31日08:45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一追到底 擊碎外逃美夢

5月29日深夜,經過近20個小時的跨洋飛行,一架國際航班飛機緩緩降落在昆明長水國際機場,走下舷梯的,正是曾經揚言“就要客死他鄉”卻最終選擇回國的“百名紅通人員”——雲南錫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雲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肖建明。

而就在此前一天,“百名紅通人員”、浙江省外逃犯罪嫌疑人莫佩芬也選擇回國投案。曾費盡心機策劃出逃的她,發現外逃生活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美好。在親情感化、政策感召、法律震懾等多重作用下,莫佩芬主動選擇回國投案並積極退贓,“不希望在國外了此殘生”。

莫佩芬、肖建明是黨的十九大以來第9、第10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也是開展“天網行動”以來第57、第58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連續兩天兩名“百名紅通人員”歸案,再次體現了黨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堅定決心,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追逃追贓戰法創新升級、規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斷提升的生動實踐。

天網愈織愈密,外逃人員生存空間不斷被壓縮

肖建明列“百名紅通人員”名單第6名,其潛逃行為經過了長期預謀和精細策劃。

在擔任國有企業雲錫集團董事長期間,肖建明涉嫌在國內收受大額賄賂,並利用職權安排親屬在雲錫集團境外投資企業冒領數額不菲的薪水。外逃之前,肖建明還通過各種手段安排主要關系人移居海外,並在海外購置了房產。以為已經鋪好后路、准備享受“天堂生活”的他,甚至給雲南省追逃辦寫信,稱“不要找我了,不回國了,就要客死他鄉”。

然而情況並沒有向他預想的方向發展。在其外逃后,我方積極與外方開展司法交流合作,依法凍結肖建明及其家人在國內銀行的涉案存款。2015年中央追逃辦將其列為“百名紅通人員”,2017年4月和2018年6月,中央追逃辦兩次集中曝光外逃人員線索,肖建明均位列其中。2018年8月,國家監委等五部委《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發布后,肖建明態度轉變較大,表示願意考慮回國投案。

莫佩芬的出逃也早有預謀。2007年至2011年,莫佩芬在擔任浙江省杭州西溪陽光實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採用虛假發票沖賬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司巨額資金,並將丈夫、女兒共同受賄部分所得轉移至國外賬戶。

外逃后,莫佩芬在境外找到了工作,購置了車房。然而,她那顆懸著的心卻始終沒有放下,得知自己被列為“百名紅通人員”后她感到非常惶恐,在海外的生活也因為國內相關資產被凍結而變得愈發艱難。外逃6年來,莫佩芬不斷從新聞媒體上了解到國內追逃追贓的決心和典型案例,一點點澆滅了她滯留他國、逍遙法外的美夢。

“不希望在國外了此殘生!”在一次聚會中偶爾得知家人一直在找她,莫佩芬當即表示願意與家人建立聯系,主動回國投案。

“兩人的心路歷程非常相近,出逃之前都經過周密策劃,甚至對外逃生活充滿了很多不切實際的幻想。然而外逃后,卻發現跟他們設想的很不一樣,不僅要承受生活不便、經濟受限、思念親人的痛苦,還要時刻擔心被追回來的可能。”中央追逃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海外不是法外,沒有什麼避罪天堂,在天網愈織愈密、外逃人員生存空間不斷被壓縮的情況下,任何企圖通過外逃躲避黨紀國法制裁的行為都注定只是美夢一場!

戰法持續升級,追逃追贓舉措愈發精准有效

莫佩芬、肖建明案都是中央追逃辦挂牌督辦的重點案件。兩人外逃后,中央追逃辦多次召開協調會並赴實地進行督導,明確工作方向,制定追逃策略。浙江、雲南省追逃辦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利用監察體制改革契機進一步理順體制機制,設立專人專班,因人施策持續升級戰法,使追逃追贓舉措愈發精准有效。

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對象在國外,基礎在國內。查清外逃腐敗分子違紀違法事實,著力做好收集信息、固定証據、摸排關系人等基礎性工作,做到數字准、情況明、底數清,追逃追贓才會有底氣、更硬氣。

莫佩芬出逃后,在中央追逃辦指導下,浙江省追逃辦協調杭州市追逃辦等部門,對其重要關系人等情況進行了細致摸排,並將國內情況、追逃形勢、我方政策等進行了詳細說明,促使其家人和重要關系人配合開展勸返工作。在肖建明案中,相關部門迅速查清了其在國內涉嫌違紀違法的情況,固定了相關証據,為后續工作開展打下堅實基礎。

推動新時代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高質量發展,需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入了解和掌握有關國家法律和引渡、遣返規則,提高追逃追贓工作的針對性。當前階段,需要更多運用司法執法合作渠道開展追逃追贓,比如引渡、司法協作、異地追訴、遣返、請外國承認和執行我法院凍結令或沒收裁定等,不斷提高追逃追贓的規范化、法治化水平。

這點在肖建明一案中有充分體現。肖建明在出逃前,就涉嫌安排親屬在雲錫集團境外投資企業“吃空餉”,兩人涉嫌共同貪污,數額巨大。對此,受害單位依法在境外對肖建明等提起民事訴訟,對其造成巨大壓力,成為促使其下定決心回國投案的重要因素。

之前部分外逃人員有恃無恐,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將贓款提前轉移到境外。中央追逃辦將今年確定為追贓工作年,一方面要求對外逃人員在國內外動產、不動產,依法應凍盡凍、應收盡收,努力實現贓款在境內“藏不住、轉不出”,另一方面推動與多國建立涉案贓款查找、凍結、返還合作機制,力爭贓款在境外“找得到、追得回”。

莫佩芬、肖建明外逃前都經過精心准備,通過各種方式向海外轉移了部分資產。追逃追贓過程中,我方工作人員嚴格依法對涉案資產進行了查封,防止贓款贓物轉出,同時利用政府合作、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民事訴訟等多種手段,多措並舉追繳已經外流的贓款。在法律震懾和政策感召下,莫佩芬、肖建明兩人在回國投案的同時主動退贓。

決心始終不變,制度優勢持續轉化為治理效能

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紀檢監察機關成為職務犯罪追逃追贓案件的主辦機關。國家監委被增設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司法協助中央機關,多次向外方提出刑事司法協助和職務犯罪引渡請求。今年,紀檢監察機關首次正式牽頭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制度優勢帶來的治理效能進一步顯現。

通過深化監察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強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使辦理追逃追贓案件的資源和力量得以有效整合,上下一體、多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更加明確,構建起反腐敗協調小組統籌指揮、立案單位力抓主辦、成員單位強化協同、外逃人員所在單位積極配合、追逃辦督辦協調的工作體系。

以肖建明案為例,在其外逃后,我方對其追逃的努力從未停止。在中央追逃辦指導下,雲南省追逃辦組建專案專班,深挖相關問題線索。中央追逃辦多次到雲南會商指導相關工作。雲南省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多次聽取專題匯報,省紀委監委專門成立國際合作室,並牽頭協調省公安廳、省國資委、雲錫集團等相關單位開展工作。

“之前在追逃追贓工作中,紀委主要起協調作用,監察體制改革后,紀委監委協調主辦責任合二為一,一手抓協調一手抓專案,提高了整體協作能力和水平。”中央追逃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方面是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決心始終不變,另一方面是追逃防逃追贓工作一體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帶來的治理效能不斷展現,給外逃人員帶來越來越大的壓力。

據介紹,今年追逃追贓工作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在繼續緊盯重點個案的同時,著力加強制度建設、能力建設、隊伍建設,著力提高規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實現高質量發展。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過聰明的獵手,在監察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國際社會支持越來越多、追逃追贓方式方法越來越豐富的情況下,任何企圖逍遙法外的美夢都會注定破滅。對於外逃人員來說,徹底放棄幻想,早日回國投案是唯一正確的選擇。”中央追逃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本報記者 毛翔)

(責編:扶婧穎、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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