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14日15:31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南昌5月13日電(記者賴星)江西省紀委監委13日通報,日前,經江西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新余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主任胡高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江西省監委會議研究並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胡高平開除黨籍處分,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新余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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