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13日08:05 來源:內蒙古紀委監委網站
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監委對包頭市政協原副主席時素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時素珍理想信念喪失、價值觀念扭曲、道德底線失守,轉移隱匿涉案財物,對抗組織調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搞權色、錢色交易。
時素珍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時素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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