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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制度優勢充分轉化為治理效能——

從近期案例看2019年追逃追贓工作新特點

瞿芃 王卓

2019年05月10日08:10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將制度優勢充分轉化為治理效能

  5月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畏罪潛逃多地的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秘書長程鵬被抓獲。

  4月25日,潛逃20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辦公室會計兼該局基建辦公室會計姜世強,到北京市海澱區紀委監委投案自首。

  4月22日,紅通人員、廣東省深圳市田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村集體企業)原董事長梁澤寧被新加坡執法部門遣返回中國。

  ……

  隨著反腐敗追逃追贓捷報頻傳,“天網2019”行動的成績單不斷刷新。一個個成功案例背后,是監察體制改革蘊含制度優勢的充分釋放,是堅持穩中求進、“質”“量”並重,不斷提升規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動追逃追贓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生動實踐。

  制度紅利帶來強大合力,進一步夯實基礎工作

  3月28日,看到外逃17年的廣東健力寶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於善福如期從珠海拱北口岸入境,在此等候多時的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紀委監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曾軍長舒一口氣。

  去年1月,三水區監委成立后,區檢察院將於善福案移交區監委辦理,從新西蘭追回於善福的任務由此落在了曾軍帶領的工作專班肩上。

  於善福外逃時間長,線索中斷多年,對他的追逃曾被不少人認為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對此,曾擔任反貪局副局長的曾軍硬是從“不可能”中找到了曙光,通過扎實細致的基礎工作,爭取到於善福重要關系人的支持配合,為成功勸返創造了條件。

  “於善福的歸案,得益於市、區兩級監委切實扛起追逃追贓主辦責任,也得益於有效整合公檢法、金融機構等單位力量,織密線索排查網絡。”曾軍介紹說,於善福案充分體現了制度優勢向治理效能的轉化。

  這樣的案例並不鮮見。3月4日,曾在取保候審期間出逃國外、后又偷偷潛回國內的深圳市羅湖區原地稅局干部陳丹霞落網。此時,距離深圳市紀委監委第五審查調查室承辦該案僅3個多月時間。

  記者了解到,陳丹霞案原本由羅湖法院辦理,由於缺乏相應的辦案手段和條件,導致陳丹霞一直未能歸案。深圳市追逃辦接手該案后,及時充實辦案力量,追逃工作在短時間內取得重大進展。比如,在市公安局支持下,從前期摸查到后期抓捕,均做到了精准推進、有的放矢。

  通過深化監察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強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使辦理追逃追贓案件的資源和力量得以有效整合,上下一體、多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更加明確,構建起反腐敗協調小組統籌指揮、立案單位力抓主辦、成員單位強化協同、外逃人員所在單位積極配合、追逃辦督辦協調的工作體系。

  整合資源力量、健全工作機制,最為直觀的體現就是基礎工作更加扎實。今年1月,江蘇省紙聯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謝浩杰從菲律賓被押解回國。在辦理謝浩杰案過程中,專案組調動各方力量,既摸清謝浩杰外逃軌跡,又全面梳理其重要社會關系、出逃前生活狀態和交往軌跡﹔通過多次反洗錢查詢,獲得涉案人員、涉案企業幾十萬條大額交易流水數據,凍結謝浩杰夫婦無錫本地多個銀行賬戶,查明了謝浩杰涉嫌犯罪的基本事實。

  4月1日,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牽頭開展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正式拉開帷幕。與前些年由最高檢牽頭開展專項行動相比,彰顯了監察體制改革的成果以及由此帶來的職責轉變。這也預示著,隨著監察體制改革的深入,追逃追贓工作勢必收獲更多制度紅利、激發更大治理效能。

  突出重點領域,釋放無死角、零容忍明確信號

  “你是席飛?我們是海澱區紀委監委工作人員。”3月28日,在北京市海澱區魏公村某小區,面對有如神兵天降的追逃人員,外逃16年的原中國建筑(南洋)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席飛在短暫的錯愕之后轉為釋然,像是等到了另一隻靴子落地。

  2002年至2003年間,中國建筑(南洋)發展有限公司為解決職工住房問題,購買了一批房產。席飛作為主管領導,竟動起歪念,通過各種手段將其中4套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2003年4月,在海澱區檢察院對其立案偵查時,席飛已不見蹤影。

  監察體制改革后,北京市區兩級追逃部門聚焦重點個案,把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職務犯罪外逃案件作為突破重點,實行一案一策、綜合施策,席飛案隨之迎來轉機。今年3月15日,隨著席飛偷偷潛入國內,“收網”進入倒計時。

  值得一提的是,從潛逃境外長達15年之久的海南省紡織工業總公司原總經理王軍文回國自首並積極退贓,到謝浩杰被押解回國,再到於善福投案、席飛落網,以及“金融領域職務犯罪典型”、原系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分局管理檢查處干部袁國方自首,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以來,已有多名來自國企、金融機構的外逃人員歸案。與此同時,針對曾任中儲糧周口直屬庫主任的“百名紅通人員”喬建軍,業已啟動引渡程序。

  “國企、金融機構包括其海外分支機構人員違法犯罪,不僅損害國家經濟利益,也嚴重影響國家形象。加強這些領域的追逃防逃追贓工作,對於擰緊反腐敗鏈條,保証國企、金融機構持續健康發展,維護金融安全等意義重大。”北京市紀委監委第十七審查調查室主任宋斌表示,此類人員的陸續歸案,彰顯了追逃追贓工作“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堅決態度。

  不僅在國企、金融機構,監察法頒布施行后,非黨員身份的村干部等接受監察調查的消息屢見不鮮。這些新增監察對象亦被全部納入防逃體系——外逃要追,更要防住,通過將防逃觸角延伸到國有企業、公辦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真正實現全覆蓋、無死角。

  記者注意到,在4月初舉行的全國追逃追贓工作培訓班上,就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干部全程參加培訓,釋放出緊盯重點領域、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的明確信號。

  “培訓班為我們下一步工作劃出了重點,明確了方向。比如,在防逃方面,要緊盯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海外分支等監督薄弱領域,要結合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把新增監察對象整體納入防逃范圍。”湖北省委巡視組正廳級巡視專員、省追逃辦主任張家洪告訴記者。

  提升規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動高質量發展

  4月9日,袁國方在外逃25年后回國投案,贓款亦被追繳。在其回國投案的鏡頭中,有一個細節值得關注:入境后的袁國方,先后在兩份文書上簽字捺印,一份是1994年由公安機關簽發的逮捕令,另一份是由杭州市上城區監委簽發的留置通知書。

  “這在程序上體現了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浙江省追逃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袁國方涉嫌職務犯罪,並於案發前潛逃國外。1994年2月20日,上城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對袁國方立案偵查,2月25日決定對其刑事拘留,6月8日決定對其逮捕。袁國方回國投案后,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逮捕,然后轉由監察機關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記者了解到,在袁國方確定回國投案之前,省、市追逃辦和專案組在案件事實查清、法律定性准確、法律依據充分的基礎上,曾論証將其從逃往國遣返、引渡回國兩個方案的可行性並做好相關准備工作,還按照相關條約要求,起草了國際刑事司法協助請求書、臨時羈押請求書和引渡請求書。

  從過去主要依靠勸返手段,到著力運用遣返、引渡、異地追訴等方式,監察體制改革以來,追逃追贓工作正在規范化法治化的軌道上行穩致遠。

  僅在2018年11月,湖南省懷化市富達房地產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鄭泉官從美國被強制遣返回國﹔出逃13年的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姚錦旗從保加利亞被引渡回國……

  “加強專業化、法治化建設是推動新時代追逃追贓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遼寧省紀委監委第十四紀檢監察室副主任陳建軍認為,要用好監察體制改革成果,加強頂層設計,不斷推進司法執法合作標准化建設,形成各種戰法的操作指南﹔針對法法銜接的重點、難點問題,特別是涉外法律問題組織集中攻關,力爭將每一起個案辦成法治引領、程序規范的反腐敗國際執法合作的典范。

  追逃追贓工作的專業化、法治化,與法治環境建設密不可分。西南政法大學教授譚宗澤建議,加強制度供給,解決信息來源不暢、手段缺失、力度不夠等問題。如,進一步完善反洗錢機制,加大查處地下錢庄內外勾結暗度陳倉向海外轉移資產的違法犯罪行為﹔針對利用名貴字畫、花草、古董以及奇珍異寶交易以及利用虛擬貨幣等洗錢行為,健全相關法律規定﹔推動涉案財物資金來源舉証責任倒置立法。

  記者從中央追逃辦獲悉,今年將重點加強法法銜接和對外銜接,提高追逃追贓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水平。對內加強法法銜接,明確申請發布紅色通緝令、反洗錢調查、沒收違法所得、缺席審判、歸案后調查審判等工作程序﹔對外推動司法執法合作標准化建設,制定個案聯合調查、証據交換等操作指南。

  “今后將著力打好追逃追贓法律戰,更多運用司法執法合作渠道開展追逃追贓,比如引渡、司法協助、異地追訴、遣返、推動外國承認和執行我法院凍結令或沒收裁定等。”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

(責編:李源、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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